ken412 wrote:
離職證明既然都開出來了...我又需要領這筆錢
...(恕刪)
報告樓主,您寄來的私人訊息我都有收到,
只是不知道該如何回覆,所以沒回覆。 抱歉。
我還是那句話:往前看,別再往後看了啦。
跟以前的老闆怎樣又怎樣,那都過去了,誰對誰錯也都別再想了吧,
既然您急需用錢,那就把所有心力都用在找"新"的工作上。
離職證明拿到了,就趕快去申請吧,
有任何問題,您可以在申請的時候由勞工局的人員給你最適當的諮詢,
因為整個事情我不知道頭不知道尾,無法斷定可不可以順利領得到失業金與否,
何不,
反正都要跑一趟,就把你所有的問題統統問勞工局的人囉~
重新找工作面試時,難免會被問到"離職原因",
就算順利被錄取,一般公司在辦理報到手續時,也會要求提供"離職證明",
我無法給你一個你會高興的建議,因為你沒有我"油條"和"滑頭",
所以,何妨就婉轉的誠實的實話實說吧~~
以前的公司不會那麼閒,閒到去查你跑去哪一間公司上班了,
將來新的公司是有可能打電話去前公司"徵信",但,別緊張,
我猜想您要應徵的工作並沒有重要到需要"照會"的程度。 (Sorry)
但,新公司會問,就看您怎麼回答囉~
總之,
您必須先忘記前一份工作帶給你的陰影,這不難。
別再網路上問了,愈問您愈猶豫,
就趕快去一趟勞工局,有問題,他們說的比網友說的還有效喔。
一個只會LDS的網友 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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