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漁夫 wrote:我與老婆跟我母親觀...(恕刪) 有多少錢,做多少事。多年前,買了一間約一千萬的新房子,無償借給親人暫住,對方只付管理費及水電瓦斯費,一個月加總約三千元,其他費用如地價稅、房屋稅等都是我繳納,事先已聲明房子幾年後就會出售,對方也答應住到出售前便會搬離。房屋出售前一年已告知請他們搬回老家、另行租屋或買房,他們夫妻二人年薪百萬以上卻遲遲不願搬離.....即使我是房屋所有權人,要處理房產還要看他人的臉色,一起聯名買房的,問題更多,除非對方是言而有信、不佔他人便宜之人,否則還有多少錢就做多少事吧!錢只夠買兩房的就住小一點的,日子會過得清淨自在一點。
這問題應該在房產版問一起買房很妥當啦,特別是老婆的妹妹,如果是姐姐其實只要年齡不要太大其實也沒差啦一起享受知識性生活是共創美好的未來第一步如果對未來有疑慮可以考慮是不是進行一次性生活體驗,只要進行一次性之後,喜歡就永續經營這個國王跟蘿莉家族的永久性生活體驗,要不要以起買房已經不是重要指標了另外一次性塑膠用品盡量少用,要用可回收多次性的家居產品生活愛地球,一起做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