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ATOM wrote:
目前已移交執行署
執行署威脅要管收我該怎麼辦?
我剛結婚一年多
壓力真的很大
沒什麼錢為了結婚
我買在新店山上的20多年的老房子
我實在很擔心剛貸款買的房子會不會被查封
每天都睡不好都快有精神問題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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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執行署會要求你據實陳報公司的財產 , 資產負債表 , 損益表
你都要提供 , 依照執行署的函提供資料及說明
這樣應該是無法管收你
2.建議把你名下的不動產轉移
因為你去執行署 , 他一定會要你協攤分期付款
而通常會要求你要當擔保人(建議 , 千萬不要簽 , 簽了你就要承擔公司的欠稅)
不然你就找實際公司經營人 , 你父母也一起去說明作筆錄
然後由你父母提出清償計畫及當擔保人
3.如果公司的欠稅 , 你沒有擔保
你是不必擔心名下不動產及薪水被查封
但會被禁止出境(這樣也好 , 比較省錢)
4.生活低調點 , 因為執行署連你的刷卡記錄 ,國稅局的所得 , 財產 , 車輛
都能查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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