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饅頭1106 wrote:
話說匯款資料銀行並不會提供給國稅局,國稅局如何知道這筆匯款資料。你朋友是用現金匯款給你嗎?
Sugiura wrote:
好幾年來都用朋友的名字買股票,最近將股票賣了匯回我的戶頭200 萬。結果被國稅局盯上,來函要求說明。請問內行的網友,直接秀出當初匯入款項的證明,向國稅局說這是我的人頭,國稅局會就此放手,還是會課贈與稅之類的?
會被國稅局盯上往往是因為國稅局查遺產稅時調查相關人員的資金流向而被查出來的。
若一年內只要不超過220萬也沒事。
但如果貴朋友匯給您200萬又匯給另一朋友20萬以上,就有可能會被懷疑贈與超過要課贈與稅。
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是您朋友,跟您無關。國稅局要找的人是您朋友不會是您,發函對象也不會是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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