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ob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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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阿 ,強制管收阿 就是羈押, 你去找強制執行法有規定 ,不過你要先找到他賴皮的證據
真的不吐可以關他個2次共六個月 ,也爽(恕刪)
大部分實際的狀況是
家裡雙B車子附車庫
但就是名下沒財產
對方說我就是沒錢
家裡只願意給我吃住
但就是不幫我還錢
這就夠不成賴皮了
更爛的是
對方還會說
我不是不找工作
我年紀一把又欠債被催收
根本沒人要雇用我(實際上可能連找都沒找)
然後自己還要舉證
搞一趟下來
大概血壓會升到200
搞到最後對方還是爽爽過日子
這種誇張不還的
可以全部抓去海外賣腎臟賣屁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