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就是失業懲罰金吧,沒工作沒收入了從哪裡擠錢出來繳?結了婚的配偶不繳還要罰有工作的一方,這是懲罰結婚?難怪越來越多人不婚不生呢!何況25歲開始繳到65歲,40年間變數太大了,不說政府有沒有誠信、年金倒不倒,悲觀點說,自己能不能活到65歲也是個未知數這個風險讓人覺得國民年金太不符合未來的實際了,所以說到底有什麼可以吸引人去繳這個錢?
Dennis520 wrote:一般人很難順利工作...(恕刪) 請問一下您說的這一段"然後再計算國民年金的年資不過須扣除老人保障年金(有領勞保年金就不能領老人保障年金)"是什麼意思?計算國民年金年資之後,要再扣除掉老人保障年金?這個"老人保障年金"跟國民年金的"老年年金給付",不同嗎?煩請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