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這邊是重男輕女,遺產都是兩個舅舅分的
鄉下一輩的觀念,祖產只能給同姓的不能分外人
我爸這邊是全部給一人還是一位姑姑,奶奶在掌權的
狗屎姑姑很聰明會抱奶奶大腿,然後在奶奶那邊講其他人壞話
先把我爺爺爸爸媽媽等都趕出門後,小叔手段差也鬥不過他只能當一條聽話的狗
然後奶奶死前就已經把房子過戶過去了
然後我叔叔住那家房子但名字不是他的,等於給他使用權算是他聽話給他的施捨
如果我是叔叔的話 可能會就給他xx 大家都不要拿最公平
要靠爸我看我重新投胎比較快,還是靠自己拚到首富才有成就感
彭精靈 wrote:
謝謝你建議但都已經...(恕刪)
(1)去國稅局查被繼承人(阿公或阿嬤)的財產清冊,
請媽媽帶身分證及印章,
和被繼承人(阿公或阿嬤)死亡證明書去櫃檯辦理,
如果拿不到死亡證明書,
去戶政事務所申請被繼承人的戶籍謄本(替代死亡證明書)也可以.
(2)要知道祖產地址或地號,
去地政事務所辦土地登記謄本,
上面載明過戶時間,
和目前舅舅們的持份.
(3)問媽媽當時印鑑章是自己蓋,
還是交給舅舅的,
還有家裡有沒有遺產分割協議書呢?
(4)當時遺產稅怎麼繳的?
是生前贈與或遺產繼承才辦理過戶,
這些都須逐項釐清.
(5)以上先查明,
再從法律層面著手,
包括特留分或可能涉及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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