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ppytimes wrote:
嗨,大家好我又來講...(恕刪)
嗨,大家好。 應各位觀眾的要求,我來把這篇文補上。
後來的發展其實也挺讓我傻眼的,因為本人在不點交的法拍屋這塊已算是身經百戰,見識過各種場面不一,形形色色的不點交狀況。
所以當初一見到裡面居住人許小姐時,她那種神情和講話應對的方式,我就知道這一定是很難搞的角色。事實上也果不其然,後來我們做了很多讓她會很頭痛的事情,但她一點也無動無衷,死也不跟我們談,也一點都沒有打算搬走的意思。
在第一次跟許小姐見面後,我就叫我二徒弟馬上要打官司,所以大約在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後,很快的,我們就提起了遷讓房屋及返還不當得利之訴訟,我們打官司都自已寫狀紙,自已出庭的,這算是處理不點交法拍屋必須的基本功。以我個人而言,我打官司不管是告人,還是被告...還沒輸過的。
後來的發展其實也蠻戲劇性,因為其實我心裡大概有個底..可能會拖到官司勝訴後,甚至必須等到法院來強制執行才有可能點交此房屋。後來..法院開庭了,佔用人許小姐拿著幾張自已寫的狀紙,在開庭前十分鐘左右才到,我跟我二徒弟早已在法庭前等待。
開庭後,我們原告方和被告方許小姐就進去了,其實這種官司,基本上不要打錯要點,99%以上一定是佔用人敗訴,所以法官大概在開庭前都已經看過相關卷宗,心裡也早有個底。
法庭上,其實就連法官也一面倒的傾向於我們勝訴,法官一直在庭上勸許小姐:「放下吧!不要執著!」,「這是你女兒造成的,妳不要再幫她扛著了,放下吧!」類似這樣的話在法庭上重複了至少三、四遍以上。因為法官也大概知道許小姐很執著,不肯放手,如果可以柔性勸導的話,總比硬性的到最後強制執行來得好。很順利地,第一庭大約30分鐘左右就結束了,法官也很魄力的直接當庭宣布判決日期會定於40天之後,只要不是白痴的話,應該都看得出來誰勝誰敗。佔用人許小姐,輸得一塌糊塗,就連她手寫的幾張狀紙,法官連看都不看,就直接推辭掉了。
開完庭後,雙方離開法庭,許小姐坐在法院裡面繕寫紙狀的椅子上,我上前去對她說了幾句:「許小姐,情況妳也很清楚了。妳是不會勝訴的,倒不如早一點找房子租,盡快搬走吧。」許小姐可能一時間還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有點情緒性的罵了我幾句。我當然也沒必要在那邊跟她互罵,或再更刺激她,我就跟著我二徒弟就先行離開法院了。
未完續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