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effery wrote:簡單說,我親戚被對...(恕刪) 既然能讓人供錢給你讀書, 讀完一回來馬上還能在金主公司做事; 還能馬上有比當初供的錢還多的資金來還給公司用? 到底是哪一國的天方夜譚! 真看不懂這神話故事. lol 然後最後結論是管你當初對我好不好我現在要找流氓來對付你們不想還你任何東西誰叫你當初連個字據都沒有我能領這些錢出來給你用還怕沒這些金流痕跡可循.
柿崎景家 wrote:如果你說他恐嚇要有證據要是舉證不足對方無罪反而會被提誣告 ..(恕刪) 假設樓主陳述屬實誣告是不可能成立的因為有信件為證, 並不是捏造如果公司告當事人誣告當事人可以再告發那家公司誣告到時候一筆迷糊仗
聽起來 真相是1。你就是那位親慼2。跟公司借錢出國念書 條件是要回到公司工作,慢慢從薪資還,做了幾年不想還了,覺得自己貢獻夠多對得起老闆,一聲不吭閃人,搞得公司烏煙障氣3。老闆非常火大竟恩將仇報不守諾言 打算翻舊帳要錢回來
goeffery wrote:簡單說,我親戚被對...(恕刪) 專人處理看的是金額,你們之間的金額太小,基本上專人不會想處理,且對方與你親戚應該也沒有深仇大恨,不會花錢找專人去找他(吧?);看起來比較像是看你親戚好吃,想騙點錢來用不過以上所說是假定對方與專人沒有交情(有交情也還是要花錢,只是數目的多與少)你們對這類事情不了解,最好不要走非正規方式處理,否則反被吃也不無可能;建議先蒐集證據,報警備案,會是比較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