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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討債公司與江湖兄弟會接這種案子嗎?

直接報警,恐嚇罪

老實講雙方關係我不清楚,
背後的是非對錯你們要自行處理,
但要請人處理這是在恐嚇呀
先報警,告他恐嚇
至於成不成立都不重要
其實可以就雙方的債務問題去聲請調解
大家把證據拿出來談
報警的話債務糾紛是民事警察不管的
如果你說他恐嚇要有證據
要是舉證不足對方無罪反而會被提誣告
遇到事情就好好處理
不用去想甚麼奇怪的招式
沒用的相信我
goeffery wrote:
簡單說,我親戚被對...(恕刪)


既然能讓人供錢給你讀書, 讀完一回來馬上還能在金主公司做事; 還能馬上有比當初供的錢還多的資金來還給公司用? 到底是哪一國的天方夜譚! 真看不懂這神話故事. lol 然後最後結論是管你當初對我好不好我現在要找流氓來對付你們不想還你任何東西誰叫你當初連個字據都沒有我能領這些錢出來給你用還怕沒這些金流痕跡可循.

柿崎景家 wrote:
如果你說他恐嚇要有證據
要是舉證不足對方無罪反而會被提誣告 ..(恕刪)



假設樓主陳述屬實
誣告是不可能成立的
因為有信件為證, 並不是捏造

如果公司告當事人誣告
當事人可以再告發那家公司誣告
到時候一筆迷糊仗
30萬可能說大不大,但景氣差、時機壞,討債公司搞不好看到有生意就接,沒在管錢多錢少,如果債權人又跟討債公司有什麼私相授受談成什麼協議,案子就成..
我老闆跟我說過…
沒借據的話找"專人"去討也是不成的
畢竟現代的專人也不是傻子不會去幹這種事
就算有單據也是要先談好才會處理
若是金額不大…專人處理的意願也不高
以上是聽來的,僅供參考
第一去申請調解,第二上法院裁判,強制按正常程序走就好,他就沒辦法
聽起來 真相是
1。你就是那位親慼
2。跟公司借錢出國念書 條件是要回到公司工作,慢慢從薪資還,做了幾年不想還了,覺得自己貢獻夠多對得起老闆,一聲不吭閃人,搞得公司烏煙障氣
3。老闆非常火大竟恩將仇報不守諾言 打算翻舊帳要錢回來
第一要有借據 然後去民事法庭申請支付命令 當支付命令下來才能找專人處理 通常專人看有無熟識 不認識需要拿3分之一以上

goeffery wrote:
簡單說,我親戚被對...(恕刪)

專人處理看的是金額,你們之間的金額太小,基本上專人不會想處理,且對方與你親戚應該也沒有深仇大恨,不會花錢找專人去找他(吧?);看起來比較像是看你親戚好吃,想騙點錢來用

不過以上所說是假定對方與專人沒有交情(有交情也還是要花錢,只是數目的多與少)

你們對這類事情不了解,最好不要走非正規方式處理,否則反被吃也不無可能;建議先蒐集證據,報警備案,會是比較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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