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mlemon wrote:
以你提供的金額 ...(恕刪)
還有一個最根本的問題 猛然想到 資金的來源?
(A)目前有一筆錢(以前辛辛苦苦?繳滿二十年的儲蓄險)
(B) 如果沒有買儲蓄險也可以拿去還房貸(房貸利率約1.5%)
我不懂 如果滿期的那張不是地雷
為什麼不是 (C) 滿期的不贖回 繼續以利率 x.pqz% 滾 , 取代日常生活應急用的定存 xyz
也就是說 前面有個業務說的很到位
各家大公司IRR, 好的單, 往往只差在小數點下一兩位
後面怎麼容易處理變現才是師傅
一般來說留個兩三百萬定存部位以應付生活中的突發事件 ;可是定存利率低
如果有兩三張六年前躉繳的單在 , 就不用這麼高的定存部位
尤其是可部份贖回的險種 ; 那幾乎就等於是兩三倍定存利率的類定存在部位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