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在怎麼說都是念財務金融出身的,不說兩句挺難受的。
其實樓主如果能多透露一點個人訊息,包含年紀,投資經驗,工作性質等,也許能提供更貼近需求的想法,很多人無法理解理財跟賺錢兩者的差別,所以我必須為金融工作者反駁一下,確實有許多不肖的金融從業人員,但也有一些狀況是投資人說不清楚講不明白或是表達曖昧不明讓人不知道怎麼做規劃。(這也是後來小弟不願意再做第一線工作的原因,有心無力)
以樓主目前極其簡略的資訊來說,我也就簡單的提供意見參考看看,由於預售屋已經簽約,這筆費用假定是到期一定要付的(排除到期因可歸咎建商的原因無法交屋或無法履約交屋,不像換車,頂多舊車繼續開),但又不需要一次繳清(不像學費),因此可以承受低度風險但勝於定存的報酬投資商品。
目前房貸利率約1.7~2%之間,而五年內到期的海外公司債以A+信評的到期殖利率都有3~4%,若是沒有不挑島國人民才聽過的公司不做,殖利率有機會再往上到5~6%之間,中間的利差就贏過定存,且由於到期還本金,價格波動就可以無視,最大風險是公司倒閉血本無歸(美國的花旗或是AT&T倒閉.......),也就是新屋交屋假設利率仍低,可以透過貸款新屋的方式來做短中期的資金套利運用。實際操作如下:
保留預售屋的頭期款及生活預備金作定存,剩下的分配在美金躉繳儲蓄險和海外公司債,等房子順利交屋需要用錢,可以依當時的環境決定先處分債券或是儲蓄險,假設升息,前三年就先部分解約儲蓄險,等兩到三年之後,到期還本的公司債錢出來一次還清房貸。
如果是利率維持低檔,海外債可能還有價差能賺就先處分海外債來繳房貸,讓儲蓄險繼續複利滾存,等處分海外債的資金繳完房貸了,在依照當時的狀況看是部分解約或是一次解約儲蓄險還清房貸。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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