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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贈與免稅額?

沒有所得稅的問題
贈與稅是課贈與人,非受贈人,假如超過220W的話
SBAAK wrote:
順便問一下..受贈...(恕刪)
說法一:每年一般標準申報?
說法二:每年不用申報?國稅局如看到有接近贈與額度上限的金流出現,就會去調出每筆金流細項檢視?

那個說法為真?

digo1971 wrote:
一般標準申報...(恕刪)
房地合一稅之後,
贈與現金可能會較划算喔,
http://m.cnyes.com/news/id/3637710
林嘉焜

kuobill1234 wrote:
一般來說,購買房地...(恕刪)
以我的例子,約10年的經驗,小孩目前小二,小四
贈與約共4000

220W的,我跟老婆都有去申報贈與稅,也曾有一兩次沒申報到。
阿公阿媽外公外婆未超過220W的,我就沒申報。
金額從20-200都有,每一贈與人未超過220的我都沒報。

這10年國稅局還沒主動找我。

萬一真的來找我,也能夠證明那些錢真的是來自長輩
資金流程都已準備好了

BUT
前幾次,申報時比較沒经驗,
把進出較複雜的存摺當做贈與的資金來源,
老大哥就會問你這筆30的存入,那筆20,是怎麼來的,
嚇死我了,後來忘了怎麼自圓其說,也就過關了。

後來就把較主要的所得來源集中兩本簿子。
申報就沒甚麼問題了。

假如不到220,如果還是怕的話,您還是去申報吧,可以得到一張紙本的證明書。

儘管220以上才需納稅。



evin01 wrote:
說法一:每年一般標...(恕刪)
digo1971 wrote:
更正一下! 不會...
1.老公贈與給老婆220W(不計入額度),老婆再將那筆220W贈與給小孩,免贈與稅
2.老公贈與220W給小孩,免贈與稅
(恕刪)



大大好像看錯了,前文的問題說的是:爸爸贈與給小孩及其太太

此 太太 = 小孩的太太

所以後面問到"小孩太太"再贈與給"先生"...



回原文:
1.爸爸贈與給爸爸的配偶(不論多少) 然後兩人分別贈與給小孩220=共440 這樣沒問題
2.贈與給小孩、小孩太太各220,這就要課稅了,因為爸爸(課稅主體)贈與超過220

"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除非遇到行蹤不明等例外情形)
請教:房子的贈與也可以分次嗎?
扣稅依據是?實際交易價值?公告價格?

Aubry wrote:
關於贈與免稅額 每人...(恕刪)


越早做越好
因為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所做的贈與是要被重新拉回來做為遺產計算的

Linden wrote:
請教:房子的贈與也可...(恕刪)


房屋的贈與(以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雖然可能不用繳贈與稅,但是土增稅可能繳起來會更痛
Aubry wrote:
關於贈與免稅額 每人...(恕刪)

錢太多,交給信托就好不是?每年給 200 萬

我剛想到,以後多元成家後,就請父母離婚,然後再跟自己父母結婚,
歐耶,就沒贈與稅問題了,然後離婚,

小孩多的就多用幾次

我破解了

wessley wrote:
然後再跟自己父母結婚,...(恕刪)



不行...
但可以..
a父,b母,c子

b的財產都給a,離婚
a跟甲女結婚
a的財產都給甲,離婚
甲跟c結婚
甲的財產都給c,離婚

只要甲不會捲款而逃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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