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犬王世子 wrote:
最後一次斷保的時間是105年04月16日,總年資11年6個月。..(恕刪)
不是不能領!!而是有規定請領資格....承辦員他只是懶得跟你解釋而已..很多公務員都認為他高人一等,講了你也不懂,不過還是有很多公務員會熱心幫你講解.....遇上不好的.就再抽一次號碼牌.換下一個...
你父親勞保未滿15年!! 而且斷保超過一年...
遺屬年金:請領資格
(1)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者。
(2) 被保險人退保,於領取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者。
(3) 保險年資滿 15 年,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第 2 項各款所定請領老年給付資格,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
就算符合請領資格,申請人還要符合請領條件.....
配偶年滿 55 歲.或年滿4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或者子女未成年還再就學。+無謀生能力
遺屬年金及遺屬津貼只能擇一請領.........年金的部份看條件應該是沒希望!! 試試遺屬津貼
如果都不符合請領資格,...那就只能請領喪葬津貼10個月喪葬津貼
minieva wrote:
我也有疑問,家人50歲癌症末期,是不是就不能提前領退休金?...(恕刪)
遺屬年金上面有請領資格....子女未成年,無謀生能力,還再就學....未成年子女可以一直領到25歲.但打工收入不可以超過投保金額...
若勞保領到概率很大,就不要隨便斷保..減輕負擔:..申請重大疾病! 申請失能年金! 申請傷病給付!!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