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你說的留不留抵指的應是兩月申報一次的營業稅,營業稅的計算:
1)假設銷貨發票開10萬元,則銷貨收入記為95238元,銷項稅額為4762元
假設當期進貨發票9萬元,進貨金額記為85714元,進項稅額為4286元
如當期沒有其他費用支出,也沒有前期留抵,則當期會產生應繳稅額4762-4286=476元
2)若當期進貨發票為12萬元,進貨金額114286元,進項稅額5714元
則當期會產生留抵4762-5714=-952元(留抵金額)
當然如果當期還有其他費用支出,即意味著有其他進項稅額產生,留抵金額就會增大
3)當期都沒有進貨或費用支出,那應繳稅額就是4762元
這個留抵金額跟你有沒有帳面存貨沒有關係,你之前應該都把這個留抵數跟存貨相關去想,才會造成今天的問題。
3、國稅局跟你說的乘以17%的部分應該指的是每年5月申報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http://www.findcpa.com.tw/general-sales-tax.html
以上的網址有一些營業稅申報的常識及實例說明可以參考學習。
4、至於你的事務所叫你不要進貨是因為你帳上存貨金額太大,現在只好用銷售庫存的方式來做帳以降低你的帳面庫存金額。但實際你不可能不進貨,所以事務所會叫你少拿進貨發票,這樣一方面事務所可以用你的存貨數來承認銷貨成本以降低庫存金額,一方面現在國稅局都是用電腦勾稽買賣雙方是否誠實申報進銷貨,只要一方沒申報很容易被稅局抓到。
其實有些節稅的小撇步代客記帳的事務所應該都很會,還是多跟你事務所溝通溝通吧,畢竟最了解你帳務的是他們,我們也只能告訴你一些基本的觀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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