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ke Liu wrote:
目前知道的數目沒破百
可以的話或許會把她的債務
轉來自己這裡..(恕刪)
勸你最好不要,因為恐怕還有「一連串的未爆彈」...
有現金卡,就一定有信用卡,她現在報給你的是現金卡的金額,
尤其在那個年代辦信用卡非常容易,而且銀行給的額度又高,
還可以以卡辦卡。
所以,我估計,光現金卡加信用卡可能有差不多兩百萬左右。
再加上民間借貸(估計也有,這個最恐怖!)、銀行信貸....
兩百萬應該是最保守的估計了。
這種例子太多了,坑一堆,還完一筆之後又冒出另外一筆。
最恐怖的就是你幫她還到沒法還的時候,她就提出分手。
或是結婚後才發現她的家人都是負債累累,
可能連房貸都繳不出來,房子快要被銀行查封了。
然後家人都放著擺爛,就等人幫他們收拾。
前置協商她可能沒辦法走,一來沒工作無法申請,
二來每月收入無法償還(除非銀行能打折或是一次清償本金)
三來民間借貸的部分無法列入前置協商,尤其又是欠那種大條的...
最好是上法院作清算或是申請破產,才能一次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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