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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人減稅條款要來了.

各種稅應該是針對個案來討論,

單就股利而言,
如果降低稅率可以減少除權息前的買賣,
〈除權息前賣,之後買回這樣只是給銀行賺手續費〉
倒不如降低單一稅收提高整體稅收。

我覺得關於這點這項政策可能不錯
michaelliupac wrote:
所以兩稅合一根本不該取消...(恕刪)


政府缺錢想增加稅收所以腦筋動到降低兩稅合一的可扣抵比例,結果外逃的比它課到的稅還多






michaelliupac wrote:
所以兩稅合一根本不...(恕刪)


所以兩稅合一根本不該取消,外資領股息是就源扣繳20%加上營所稅17%合計37%,因此綜所稅當初也不該調高到45%,維持40%是跟外資差不多的.補充健保雖然2%,但畢竟外資未享有健保,所以也還能接受.應該是要去查假外資而不是改稅制.---------我非常認同--------.
回復之前兩稅合一,全額抵扣就好.外資領股息是就源扣繳20%加上營所稅17%合計37%,因此綜所稅當初也不該調高到45%,維持40%是跟外資差不多的,外資37%,內資40%差不多,小戶還能退稅,變相加薪可增消費能力及存股意願.
Nuke worker wrote:
政府缺錢想增加稅收...(恕刪)


確實如此,本來就不應該降低可扣抵比例,差距太大了,有錢人一定會避稅.

現在改成分離課稅並取消兩稅合一,同樣是所得卻不用累進稅制,事實上反而破壞了綜所稅制度.
所得高的已經有所得稅了

所得高的也是辛苦賺來的

所得高的繳更多的稅已經補貼你生活周遭很多東西了

幹嘛別的東西也要多扣稅 ?

\

uwap2010 wrote:
西瓜黨騙到完勞工選票後
政策目前看起來都真的是"劫貧濟富"..(恕刪)


劫貧濟富??
哪一個政策??
願聞其詳

很多人都看不懂,沒關係,我來講解。這個意思就是:

已經“完稅”(繳完稅金)的稅後淨利在發給股東時要再用“另一個名目”繼續向股民課稅。

簡單講就是同一筆錢可以用很多名目向老百姓重複課稅的意思。

還不懂嗎?就是一頭牛要扒好幾層皮的意思。

幾個字就可以解釋的事情不要寫的落落長。
我還是不懂
請問如果沒薪資或很低
不到繳所得稅
領股息又可退稅
那以後呢?
沒退稅?
cm4430 wrote:
很多人都看不懂,沒...(恕刪)
對!!如果你以一個最基層的人來算

以前全額可以扣抵的時候,如果你分散投資,大約是股利的10%,

一年領20萬股利,約有2萬退稅(而目前的股利收入來說,底層的人沒到門檻就不必繳稅)

現在減半之後,一年剩下1萬,以後連兩稅合一都取消的時候,那就是一毛也退不到


所以最倒楣的是這群人:

在股市裡面,資產大約有300-400萬這些人最吃虧

因為每年的股利收入,大約是20-30萬,如果你沒有工作,

這條錢不管你合不合併所得稅,25萬以內,基本上是免繳稅金,或是繳很少

但以前你所擁有的退稅2-3萬,現在就沒了!! 你一毛也沒有!!

所以改的稅制並沒有影響到你,因為根本沒到繳稅門檻,像22k也不必繳稅一樣(門檻不到)

但是以前屬於你的補助,現在減半,以後歸0


懶人國 wrote:
我還是不懂
請問如果沒薪資或很低
不到繳所得稅
領股息又可退稅
那以後呢?
沒退稅?



old_hsiao wrote:
現行17%的營所稅稅率估計僅調高0.5至1.5百分點,
調高營所稅,必然反應在終端售價上,加了稅後物價又要漲了.

old_hsiao wrote:
據了解,股利若採分離分級課稅,將依綜所稅的「家戶所得」,另外設計稅率級距分級課稅,再合併申報、結算完稅。也就是說,依據綜所稅的級距來課股利所得,綜所稅稅率高的人,股利所得稅率也高,反之亦然,維持量能課稅的意涵。
意思應該是(股利所得)不再合併在(綜所稅)範圍內,也就是(股利所得)只有扣多扣少的的區別,還是有分級,但不會再有(股利所得+其它所得)扣不到稅甚至退稅的好康的了.

薪水低,(綜所稅),,,免繳.
股利所得,再少,也要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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