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陳述出這麼多不合邏輯的事情",是這些從沒"應賣"過股票的人,因為你不了解什麼是收購?就很喜歡發言,容易與一般買賣股票混為一談,內行人一看就知道你馬頭不對馬腳。這樣的結果容易導致惡意詐騙者是對的,被詐騙者是錯的是活該,社會失去公平正義。
上一次當學一次乖給所有投資人一個教訓但對大部分人的理解,中信證券要負責卻太牽強主管機關核准,中信銀當然可以辦就事論事,要是中信證該還股票那天就還你賣了,而且賣 100 好了過幾天百呎錢進來了,你會不會還是跟中信索賠那差價
"投資一定有風險,投資有賺有賠,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說的很好,非常正確,但這個樂笙詐騙案的重點是"公開說明書所說明的風險"都已成就了(都已達成),最後卻來個違約交割不付錢,這個違約不付錢完全沒有在公開說明書裡。換句話說你越相信"申購前的公開說明書"會死的更慘。說明白一點除了中信金不履約交割丟出股票給我們(不知根據那條法律?)造成股票狂跌有責任,政府也有責任。
有意思...依你的說法是要跟造成股價下跌的人求償,而事實上收購失敗只是讓眼前的套利消失,造成股價下跌的卻是一路掛跌停板的股民所以要跟股民求償囉?如果你是受害者,有沒有發現其實自己也是加害者之一呢?每個人都告訴你壞人是拉抬股價的大戶,你卻要把散戶當成壞人~神仙都幫不了你~
大家繳了稅,那群領薪水的公務員沒有盡責把關,是該負責,解職,抓去關,我都沒意見。至於中信金是私人企業,有他們的老闆跟股東會說話,不予置評。可是要拿大家繳稅的錢來賠你們這另一群,因貪婪而矇蔽了心智的賴皮,那是做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