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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刪文] 感謝

forest1123 wrote:
[因為老爸只有我一個兒子,所以問題疑惑]
1. 老爸有註記若有萬一,身後現居住歸屬於我,請問法律上阿姨與其子女是否有權均分?
2. 老爸保險部分,受益人若為A(不確定是配偶或是子女),法律上,非受益人(其子女或配偶)無權?(印象是不行)
3. 老爸之前有跟我私下提到,阿姨那邊歸她那邊,老爸這邊歸老爸這邊,我回應:喔喔喔喔(不是就該這樣嗎?)
[弦外之音]
1. 今年報所得稅,阿姨爭取報撫養老爸,我變無奈的報了多好幾萬(含太太),感受就XXX
2. 平常日上班,偶爾會晚上兩老會先煮好,我們下班可直接吃
但我假日上班時,line群組內說"我假日上班"(單純動機報備行蹤) ,
感覺被誤會認為"晚餐兩老要回家準備給我老婆&小孩吃"(老婆也會自己弄,只是認為阿姨誤會了)
阿姨表情略顯不舒服
[拜託]
1. 搞清楚,總比不清楚好
2. 老爸很傳統,很避諱談這個問題
3. 阿姨經濟狀況年約80K~100K(猜測)
4. 我還是跟阿姨正常相處,沒有不睦之氣氛,只是沒話聊(阿姨在我的定義:老爸的伴)

1. 你老爸有註記,但是你的阿姨還是很可能會跟你爭特留份,因為女人多少會認為你爸的晚年是她在照顧,她還是該分產
2. 而且她可能會堅持要拿配偶的一半,再拿特留份
3. 你老爸的現金存款是被阿姨管理的,所以可能你拿不到什麼現金存款的遺產。
4. 雖然你老爸有提過遺產的問題,"阿姨那邊歸她那邊,老爸這邊歸老爸這邊",配偶最後會這麼想的很少。
到後來你還是得拿一些金錢來撫平她的心靈,以求繼承問題和平落幕
5. 最好還是找一個律師來跟你爸爸談談,但如何經營好你跟你爸間的關係,
進而能先處理好遺產的問題,是你的管理技巧。
6. 如果你的房產的價值高,房產的問題很難善了
7. 把未來期待在那個阿姨的"善心"上,還是算了吧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bbblee wrote:
2. 而且她可能會堅持要拿配偶的一半,再拿特留份

不要在誤傳什麼配偶的一半了,那是差額的一半,而且還要死的那一方比較有錢才可以(民法1030-1)

至於特留分,是與子女均分的一半(那是民法1138、1223條的部分),他們的繼承地位是一樣的
我比較好奇你那個阿姨如果走了,你是否也可以分啊?說不定你那個阿姨也有錢啊最後搞不好分更多
cinnamon coffee wrote:
不要在誤傳什麼配偶的一半了,那是差額的一半,而且還要死的那一方比較有錢才可以(民法1030-1)
至於特留分,是與子女均分的一半(那是民法1138、1223條的部分),他們的繼承地位是一樣的


你講的,那個阿姨信嗎? 照你說的做嗎?

你列出來這些,
我很早以前都知道了,
你列出來是多餘的

你可以列給那個那位阿姨看,
但你以為爭產的人在跟你講道理嗎
她不會理你的。
每個上法院的人爭產的人,
都是用 "極大值" 來看自己的權益
你講的,她信嗎? 她照你說的做嗎?
她為什麼要信你說的,
差額是誰決定的?是子女講的、還是配偶講的?
原PO對於老爸的財務狀況一點都不清楚,
在乎錢時,配偶就可能會玩些法律手段,
阿姨如果說她有幫忙還貸款、或他有生前有說要多分她一點...

有錢老爺的所有繼承人,都會找法律高手來提點 ....

題外話,鴻海的郭董說,他的新老婆不在乎錢,
她立馬幫郭董生了三個 .. 原配只有生兩個 ...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感謝大家的協助與幫忙,看來有些事情也是需要更清楚
前日提出問題,是因為
1. 假設我的"感受"是沒有錯的,即阿姨對我爸的資產有"非我爸預期"的念頭,我就必須提出來尋求幫助(除非我假設錯,公堂之上假設應該不犯法)
2. 我爸的資產當然是我爸的,我不應爭取,這是沒錯的,但一切主張仍是我爸為主軸
3. 老爸對於理財仍處於老長輩的觀念,遠不及阿姨(這僅說明阿姨善於理財)
4. 我老姐,仍是我老姐,我們很OK,老爸怎麼交代就怎麼依規(但就是怕老爸交代的沒有法律效力阿@@),未列生前遺囑!!

不好意思,讓大家誤會我要爭取啥.若有人意圖不善,我就必須做一些假設與預備事項~~
這仍要看晚年,阿姨和老爸是否互相扶持照顧讓我覺得"是真感情了" , 那就再說了 !
forest1123 wrote:
感謝大家的協助與幫忙,看來有些事情也是需要更清楚
前日提出問題,是因為
1. 假設我的"感受"是沒有錯的,即阿姨對我爸的資產有"非我爸預期"的念頭,我就必須提出來尋求幫助(除非我假設錯,公堂之上假設應該不犯法)
2. 我爸的資產當然是我爸的,我不應爭取,這是沒錯的,但一切主張仍是我爸為主軸
3. 老爸對於理財仍處於老長輩的觀念,遠不及阿姨(這僅說明阿姨善於理財)
4. 我老姐,仍是我老姐,我們很OK,老爸怎麼交代就怎麼依規(但就是怕老爸交代的沒有法律效力阿@@),未列生前遺囑!!
不好意思,讓大家誤會我要爭取啥.若有人意圖不善,我就必須做一些假設與預備事項~~
這仍要看晚年,阿姨和老爸是否互相扶持照顧讓我覺得"是真感情了" , 那就再說了 !



你發文時重複說了,你認為,你定義: 那個阿姨 只是你父親的伴。

那是 你認為 你認為 你認為。

有些中老年人,二春老來伴,如果只是互相作伴,不會去登記結婚,他們認為這樣比較單純。

你爸有無跟那個阿姨登記結婚..?

有吧 !?

在法律上你阿姨是什麼身分,你爸已經用行動去定義了,看來並非 只是伴 而已。

你就在旁邊撿屑屑吧!


.....................................................................


說真的,阿姨圖的是什麼? 你爸不知道嗎?

這個年紀了,又都各有成年子女,接下來就是病跟死,難不成是希望跟你爸一起奮鬥白手起家?

要怪就怪你爸!

+1中肯!
人生就只有一輩子,誰對自己好利益就給誰無可厚非!!
Trash Talk wrote:
你發文時重複說了,你...(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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