蜻蜓拿鐵 wrote:
這才是關鍵所在,
比黑心權證還要黑心100倍的黑心金融商品,
怎麼可以通過金管會的審核上市?
當時金管會主委就是曾銘宗,
任內讓銀行財團大賺各種黑心錢...
還阻擋第三方支付業務,
目的在圖利銀行財團,
導致台灣廠商競爭力從領先變成遠遠落後...
呼籲檢調即刻偵辦曾銘宗這隻大黑腳,
還給受害小股民、投資人、電子商務公司一個公道~
別鬧了,下屆政黨輪替後還指望曾大掌櫃繼續幫忙洗

等浩鼎也無罪定讞後,就知道他們的勢力其實都還在

投資一定有風險,申購前應詳閱官員財產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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