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8270309 wrote:我在銀行工作,認真回答.只要不要拿現金去存.用轉帳的方式.那沒有人會來找你.....大概只有銀行理專來找你吧.另外.900萬真的不算多.真的不算多.別想太多了.PS: 900萬是能補多少稅.? 他們有更重大的事. 你真的在銀行工作嗎是當保全嗎?答案有夠可笑贈與900萬可以課多少稅我免費算給你看(900-220)*10%=68萬你一年薪水有68萬嗎?
就算是寫借據,也不一定有用,國稅局會認定你是為了逃稅才寫的,沒有法律上的效力所以寫借據後,還是去法院公證,才有用借據也要寫得合理,要有合理的利息才行有借,就有還還要請你定期匯款給你同事,代表有在還錢不然國稅局還是會認為是假借貸
phanton wrote:就算是寫借據,也不...(恕刪) 這位網友講的才是對的。就算本意不是逃稅,借貸合約若不像真的借貸,沒利息,沒送公證,沒後續的現金償還,借款人沒真的使用用途,都有可能被認為是假借貸,不過,贈與稅是對方繳就是了。話說,對方要省的應該更大條,怕這個沒說的會有更大的問題,例如: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