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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理賠問題請教 ! 小朋友感冒就醫中國人壽可依投保2個月前就醫未告知主張退合約 ?


三子父 wrote:
說到保險 那我就是...
3.保險公司是否主張保險法第64條
保險法 64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後段刪除(恕刪)



Howard6869 wrote:
跟各位回報狀況 :
12/30保險業務專員急著找我簽解約書與幫我找新保單
1/6 中國人壽專員來電告知,保險業務專員總公司有跟他們協調,我自動簽解約書的話他們就不會寄存証信函
這樣工會就不會有我小朋友的資料,但如果由他們解約,工會就會有小朋友的資料,同時保費也無法退還
這幾天到醫院列印小朋友的病歷資料與查知中國人壽11月初已收到小朋友的病歷資料...(恕刪)




保64完整內容如下: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
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
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或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雖然保險公司可依保64前段要求解約,但保戶若知道法條,也可依保64後段爭取生機,樓主加油。

ph1ph2 wrote:
保64完整內容如下...(恕刪)


ph1ph2大,看來也是專業的保險人員 !

前幾天保險經理人過來求我,告知若不幫忙簽名他會被罰3個月無薪 ... 已找他家承保,中國人壽就如他們願降低至5單位了 !


另保64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或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這項條文可能隔壁棟的大大和ph1ph2大 清楚又專業 !! 我問過很多的保險業務員都不是很清楚

Howard6869 wrote:
ph1ph2大,看...
這項條文可能隔壁棟的大大和ph1ph2大 清楚又專業 !! 我問過很多的保險業務員都不是很清楚(恕刪)



魔鬼藏在細節裡。

樓主真好心,但自己損失 75%權益實在吃虧,再怎麼樣也不該降為5單位,10單位勉強接受。

只有 5單位幾乎毫無保障效力...


新保單有誠實告知寶寶的體況嗎?

要小心別再重蹈覆轍,累積兩次以上告知不實,可能會被通報各家保險公司,戒之,慎之。


ph1ph2 wrote:
新保單有誠實告知寶寶的體況嗎?(恕刪)



這次的中國人壽事件真的累了又怕了,只好另找新保險公司業務 ...

新保單有要求業務要把診斷証明內容確實填入,也告知小朋友的身高,體重要重量一次再填入保單內 ...

新保險公司若投保,中國人壽就要徹底跟他斷乾淨了 ...

以上,謝謝各位的建議 !!

Howard6869 wrote:
未滿1歲的小兒子於今...(恕刪)


sorry
個人的觀點
僅提供參考

保險經紀人
明知道你買保險之前就有住院過
幫你投保,還沒有告知

說不定
提出證明,還可以承保

這個才是問題所在的
Howard6869 wrote:
未滿1歲的小兒子於今...(恕刪)


供參考
麻煩你自己問保險公司就好
不要透過保險經紀人

你問他們,如果你要承保
是否除外

hernanlin wrote:
sorry個人的觀...(恕刪)


中國人壽投保前小朋友並未住院。只是單純感冒看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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