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an1969 wrote:
先取得死亡證明,然後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除戶登記,然後你們兄弟姊妹(咦...爸爸也不在了嗎?)都要申請戶籍謄本、印鑑證明,都請個10張好了,免得不夠用。再來是要申報遺產稅,找個人去一趟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那申請表回來寫,那邊應該有志工可以詢問,先問清楚該怎麼寫,該檢附什麼證件、文件,然後帶回家寫。
有一個重要的表格叫繼承表,就是你媽媽名下的財產分別要給誰,都弄好後,那去國稅局申報遺產稅,等稅單下來,要繳就去繳,不用繳就會給你一張免稅證明,拿著免稅證明,繼承表等文件去銀行辦理繼承,其它單位也是比照辦理,繼承到個人名下後,就是個人的財產了,要怎麼領怎麼用,就看個人了。
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