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請問下指定繼承.特留份問題

日劇「遺產爭族」正在演。
戲如人生,人生如戲。
clwu5724 wrote:
我看趁有生之年,兩個人想辦法把錢花掉!...(恕刪)


不,現在兩個70歲的夫妻吵到要離婚,財產就依法一人一半最公平,兩個姓都不會被拼到





x126 wrote:
請問下關於指定繼承...(恕刪)

需要去公證

x126 wrote:
有想過用贈與.可是2老也需要一點保障...(恕刪)


財產最好生前處理妥當 所以贈與是最好的方式

但是二老擔心被受贈的親屬棄養


這家庭的問題不再財產 而是親屬關係
3女不聞不問 最疼的2孫也不可靠

就捐了吧

Nuke worker wrote:
不,現在兩個70歲...(恕刪)


沒錢為錢難過,有錢也為錢煩惱!

70歲應該珍惜相處半甲子的點點滴滴,除非常常吵架!

凡事真的要想開點!
1. 繼承順位 ->直系卑親屬 > 父母 > 手足 > 祖父母
雖然女兒跟孫子都是卑親屬 但會取近親
而女兒親等優於孫子 故女兒沒有放棄 孫子得不到
指定繼承也無用,只要與特留分相牴觸就會無效.
最後就會變成三個女兒有房子的特留分+孫子的應繼份

2.遺產分配 要所有繼承人同意 所以~就算女兒拋棄繼承
相關單位也要看到三個女兒+指定繼承人的印章
這個要辦印鑑證明 一定要本人去

3.兩老亦可做有附加條件的贈與,只要孫子沒有盡合約上載明的義務就收回房產

noisegirl wrote:
1. 繼承順位 ->...(恕刪)


感謝您~就是這方案了
有附加條件的贈與!

clwu5724 wrote:
沒錢為錢難過,有錢也為錢煩惱!..(恕刪)


沒辦法人老了後,想法會很奇怪,但願自己屆時沒這些煩惱

人老求保障?最好的保障就是生前不要分財產
附加條件的贈與?人老力衰不良於行,眼耳不靈光
送出去的東西要的回來嗎?有多少體力跑法院?

這個爺爺的晚年如何度過都是自找的
他可選擇子孫滿堂女兒貼心照顧,快樂走完餘生
也可選擇與3個女兒外孫不相往來,孤獨過餘生
那天人要走了,最後念頭是妻兒子女還是財產?
孫子能夠悉心照顧你的晚年,料理你的後事嗎…
哈哈!
別忘了,通常孫子後面都有厲害的媽媽!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