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知道你對壽險有什麼想法直接出單不了解你們的需求預算到最後也只是繳不起保費(或不想繳現在"殘扶險"(主約)快變成是基本配置首先先考慮風險需求家人中該投保完整的第一名 一定是經濟負擔者(大都是父親第二才是(母親)再來才是小朋友兩夫妻風險規畫得很完整才考慮給小孩這麼大的保障其實也沒有很大(大都被醫療癌症終生險吃掉了)我認為可以保留的是1,5(計畫調高),7,8,9,10項增加附約定期癌症(可以調整高一點豁免(建議要附加 最好要保人是經濟負擔者因為如果要保人罹患重大疾病包含癌症或是2~6級殘整張保費由保險公司支付,而不影響嬰兒保障)多使用定期險提高保障降低保費除非你認為錢多共計一年保費不到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