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d193anthon wrote:是的!!!...(恕刪) https://huasitw.wordpress.com/2014/03/26/%E7%BE%8E%E8%82%A1%E7%95%B6%E6%B2%96%EF%BC%9A%E5%9B%9B%E5%B7%AB%E6%97%A5%E8%88%87%E9%99%A4%E6%AC%8A%E6%81%AF/http://greenhornfinancefootnote.blogspot.tw/2008/12/etfex-dividend-date-record-date-and.html台股既然要改成這樣的規則,以後還想留在台股的就得改變一下自己的操作習慣了
piwu0531 wrote:如果總收入增加的話...(恕刪) 從言論上來看這位公子大概沒買過股票或參加過除權息參加除權息的股利只是自己的資金左手換右手爾以沒填權息根本沒所得更遑論今年很多股票都直接貼權息拿到股利賠更多爾且還要被政府連續剝皮股利跟薪資所得利息租金收入等是不一樣的他不是確定的所得
愛與寬恕 wrote:收租金並不會去扣房...(恕刪) 買價十元賣價九元(配一元股息)表面上虧一元 可折抵其他支股票買賣盈餘可惜政府這次改革 , 股息抵扣率減半 , 把這漏洞封住不少....當然 這比起其他國家股息不得抵扣的作法 , 還算是可以接受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