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我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被取消了


silencenadir wrote:
你不是會計人嗎???

扣繳單位一次給付被資遣員工之資遣費,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規定之退職所得,
扣繳義務人應於給付時,按給付總額減除定額免稅後之餘額依法扣繳稅款,並由受領人就超
過定額免稅部分,併入取得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納所得稅。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新聞

請自行參閱

如果是收到全額資遣費所得稅扣憑
我只能說你老婆服務的前公司
會計人員水準程度..........
在資譴之前
你們的合併年所得未過青年安心成家限額
那麼尊夫人在被公司資遣時所得超限的機率就不高
(因為有免稅額,而且很有可能是全額免稅)
公司所得申報錯誤可能才是造成所得超限主因

財政部賦稅署公布最新的退職所得免稅額


...(恕刪)


似乎是以收入~~並非稅法上的所得

不過~~太太的前公司~~這點我倒去瞭解一下

基本上退職所得及資遣費超過限額的部分才要認列為收入,如無超過,則無須認列為收入,也就不會開扣繳憑單,政府跟銀行也就查不到,看來有可能前公司的會計人員將全部資遣費認列為收入巴.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似乎是以收入~~並...(恕刪)

既然是免稅所得
公司可依法免申報員工所得
國稅局等政府機關
又怎會有你們家這筆收入的資訊?
這樣你了解了嗎?

果酸 wrote:
基本上退職所得及資...(恕刪)

果酸沒說錯
我就是這意思
人生的價值取決於成就了什麼
沒有……
銀行表示這是當初客戶自己的選擇,不能吃不到政府的1.4趴,就換吃銀行的1.8趴
從新寫一份合約,利率依照目前2.2趴
想一想是也沒錯,只是有點嘔就是了。



屎嘎抓 wrote:
問一下失去資格那200...(恕刪)

屎嘎抓 wrote:
問一下失去資格那200...(恕刪)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100年結婚買房~...(恕刪)




在家睡覺最好了~~ wrote:
沒有……銀行表示這...(恕刪)



今天收到公文

慘..我也失去資格的,只比104年度查核金額還多2萬而已
就失去資格的

還記得當初辦貸款的時候跟小姐說以後失去資格怎辦
小姐還說不會啦!從來沒聽說過失去資格的
結果還真的發生的

接下來該怎跟銀行談哩



等等...上面寫104年資格不符
那不就要退還104年的利息..哪有這樣的
我也收到了,這是什麼爛房貸政策,頭都洗一半了,到底官員腦袋裝什麼,擾民,我怎麼知道20年會有什麼薪資變化,公司賺多發多,賺少不發,只因其中一年收入超過分位點就取消資格,太爛了
dylanpan1 wrote:
我也收到了,這是什...(恕刪)


我後來有跟銀行確認過
未來會變成(郵局兩年定存+0.9%) @@還真多
然後我又打給公文上的承辦人員小姐 抱怨一下
然後問她公文下面寫的~返還事實發生日起利息補貼...
難道之前的還要吐回去嗎....

他說其實是他們會通知銀行2016/5/1 起不予補貼
所以是從2016/5/1開始...之前的就算了...

嘆..後來有問銀行

銀行跟我說他們最近有遇到一個例子是那年抽到意外之財
結果就失去資格了....哇哩勒
我跟銀行小姐說抽到意外之財也才那一年又不是每年

映像中,尾牙假設抽到現金10萬這除的要扣稅以外
在報稅時會併入年收入...
就連『銀行利息』也會通通算進去年所得裡面
@@這樣不就超過了

結果小姐也說沒辦法,規定就是這樣

所以大家要保佑這20年不要中大獎~不要調薪..否則就會被取消資格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100年結婚買房~...(恕刪)

資遣費要算所得跟報稅
政府的失業補助不算所得也不用報稅

銀行可以把資遣費總額算入收入
跟申報所得稅時候的扣除基本額有關連性嗎?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缺不缺錢~~~怎能...(恕刪)


公家單位都是這樣一切依法規辦理

依法規少一塊錢就是符合資格..多一塊錢就是喪失資格

又不是民間借貸還可以講人情通融的
AV888 wrote:
公家單位都是這樣一...(恕刪)


嘆..該面對的還是要面對
實在太賽的..銀行利率已經調整好下個月開始算
當初是第二類...前兩年零利率第三年起優惠利率


結果我申請第三年..超過兩萬失去資格...根本一點都不安心
從利率1.207%變成 2.065%
所以大家要保佑這20年不要抽中尾牙大獎不要調薪. 否則會跟我一樣忽然就失去資格的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