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國稅局要求補稅+罰金

刪...刪...刪...刪...刪...刪...刪...
稅法並不以故意為要件,換句話來說就是不管你是否了解規定,違法就是違法,說你不知道稅法是沒有用的。

申報軟體是由納稅義務人自由運用的,它不會取代稅務員的審核工作,責怪電腦軟體的設計是沒有用的。

還有夫妻合併申報這件事,每年的報稅期間,報紙、網站、電子媒體都有不斷的報導。
行政罰的有效期限是5年, 你有辦法拖過5年嗎? 而且5年中只要他再開罰, 又再重新算5年, 你打算這樣耗下去嗎?

tctsou wrote:
不知道要放哪個版來...(恕刪)


1.它可以追五年。
2.舊法規本來就不能分開報。
3.如果你只有薪資收入還報錯那以後你還有投資收入.租金收入...等你真的會被國稅局玩掛。

tctsou wrote:
不知道要放哪個版來...(恕刪)

民不與官鬥
這是舊話
也很現實
一定有觸犯法律
才會受處罰
提救濟是你的權利
問題有可能會撤銷嗎?
請好好思考
這種事實明確的東西,你就算打復查,一樣駁回的,別忙了,該補的還是補吧,另外你care的罰金部份,現在稅務人員的權限沒那麼大,有種東西叫稅務違章減免處罰標準,就是怕稅務員的權限過大,大家處罰標準不一所制定的,你補一罰一也應該是裡面所規定的,當然,你要秏費行政資源也可以啦(行政救濟),只是這也是反面鏡,國稅局的員工就那麼多員額,大家都來秏行政資源,那來的時間來深入查大案,案子一直堆,承辦人也只有抱持著,我只要快點把案子結一結就好,案子的內容就…長官簽得過就好……這就是現在的社會導致這樣的政府樣貌...

tctsou wrote:
不知道要放哪個版來...(恕刪)


該繳就繳,被罰就要站好,扯東扯西講什麼連D
你要跟國稅局玩也是可以啦,
但是最好要有精明的會計師、法律顧問當靠山,
學生時代會計老師曾教過如何合法延遲納稅,
但她也不敢用,
因為怕名字黑掉,
以後國稅局會從嚴認定。
可以分開申報
要先申請

這種事你問會計系畢業的就知道了
不過我現再講這些
於事無補
我結婚第一年就知道這種規定了,樓主應該是報稅規定沒有看吧...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