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產可破,申請破產?先指出問題點:1. 宣告破產,尚需法院同意,無產可破的情況下,恐怕會被駁回.(禁治產部份當然沒疑慮,應準)2. 相較支付破產管理人費用( 咦,很多人不知道想破產還要付錢吧!),為免除事主幾萬元以內的債務,恐怕是更不划算的選擇.dennis10 wrote:去法院合法宣告該植物人禁治產和破產宣告日期到結束一毛都不用還...當然 該植物人名下不能財產... lastlove1999y wrote:十九樓是正確的在確認名下無財產後宣告破產
謝謝 o-_-o 野蠻驕傲 scottiiee wanda wu dennis10 lastlove1999y 的意見及建議執行扣薪5萬多元10年利息約10萬元債務本金5萬多元所以目前還欠約10萬元之前有申請監護宣告,法院已經核准了不知道禁治產與監護宣告是否相同?無行為能力之人或已受監護宣告之人可以請破產嗎?若破產申請需花費數萬元,但可以免除10萬元,應該是划算的
大哥您好.就免除債務這部份,您認為債務人醒來的機率有多大?大過年的,我不是故意觸霉頭,就事論事.若債務人維持這情況,在未來N年內身故,而且他名下亦無任何財產(我想,如果有,你們也應該處理好了).這時依民法繼承,不管你們選擇拋棄或是限定繼承,這個債務都將罹於消滅.你們有必要去處理一個99.99%機率,不去管也不會怎樣的債務嗎?放給它爛.我和您擺明的說,它向銀行收購這筆不良債權的成本絕對低於5萬,你們還給它五萬利息,其實它們已經有賺了!於情於理,你們都做了該做的了.不管是討債公司或是法律,都沒法子對一個植物人怎樣的.另外,關於信用卡的債務,你們可以在事前一個月告知債權人,要還本不還息,債權人不能拒絕(也就是說你們之前其實就可以把本金還掉了,而不會以每年接近20%利息一直增加).現今你們缺乏的,應該就是法律上的信心吧!誠心建議你們過年後,找一些專業的律師諮詢,有很多的免費律師資源就在你生活週邊(區公所,立委或議員服務處,法扶等).greatlife wrote:若破產申請需花費數萬元,但可以免除10萬元,應該是划算的
我只能告訴您,當初資產公司收購這筆債權的金額應該是介於10,000元~3,000元。雖然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您的親戚已經是現在這個狀況了,我建議您就放著吧。有時候這就是一種供需問題,您想解決這個問題,而這個問題在資產公司手上,資產公司不宰一筆會放手嗎?不要問為什麼,因為就是這樣。
謝謝 o-_-o 野蠻驕傲的建議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所以我們也處理了家人的電信&健保&國民年金相關欠款電信公司願意以6成清償健保&國民年金可以用分期繳納所以在跟資產公司交涉之前,我們都以為應該可以打折,結果資產公司竟然一毛都不願意減
greatlife wrote:謝謝 o-_-o 野...(恕刪) 可惜這種觀念不適合現在的時代...人還沒走繳健保就算了,沒想到你竟然連他欠的國民年金都繳了(難道是擔心債務人的配偶受罰!?).....看來您手頭應該相當寬裕,這筆乾脆就直接還了吧,也不用折扣了@@國民年金我轉換工作期間不小心有間隔,也有收到政府寄來....不過詢問一下周圍懂法律的,得到答案都是不要繳...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 欠多少還多少 , 這樣才有符合這句話的意涵,可是這句話並不適用在電信費六折清償的狀況下greatlife wrote:謝謝 o-_-o 野...(恕刪) o-_-o wrote:無產可破,申請破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