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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的卡債5萬多元(債權在民間資產公司)

無產可破,申請破產?

先指出問題點:
1. 宣告破產,尚需法院同意,無產可破的情況下,恐怕會被駁回.(禁治產部份當然沒疑慮,應準)
2. 相較支付破產管理人費用( 咦,很多人不知道想破產還要付錢吧!),為免除事主幾萬元以內的債務,恐怕是更不划算的選擇.


dennis10 wrote:
去法院合法宣告該植物人禁治產和破產
宣告日期到
結束
一毛都不用還...
當然 該植物人名下不能財產...


lastlove1999y wrote:
十九樓是正確的
在確認名下無財產後宣告破產
謝謝 o-_-o 野蠻驕傲 scottiiee wanda wu dennis10 lastlove1999y 的意見及建議

執行扣薪5萬多元
10年利息約10萬元
債務本金5萬多元
所以目前還欠約10萬元


之前有申請監護宣告,法院已經核准了
不知道禁治產與監護宣告是否相同?


無行為能力之人或已受監護宣告之人可以請破產嗎?

若破產申請需花費數萬元,但可以免除10萬元,應該是划算的
大哥您好.

就免除債務這部份,您認為債務人醒來的機率有多大?

大過年的,我不是故意觸霉頭,就事論事.

若債務人維持這情況,在未來N年內身故,而且他名下亦無任何財產(我想,如果有,你們也應該處理好了).

這時依民法繼承,不管你們選擇拋棄或是限定繼承,這個債務都將罹於消滅.

你們有必要去處理一個99.99%機率,不去管也不會怎樣的債務嗎?

放給它爛.

我和您擺明的說,它向銀行收購這筆不良債權的成本絕對低於5萬,你們還給它五萬利息,其實它們已經有賺了!

於情於理,你們都做了該做的了.

不管是討債公司或是法律,都沒法子對一個植物人怎樣的.

另外,關於信用卡的債務,你們可以在事前一個月告知債權人,要還本不還息,債權人不能拒絕(也就是說你們之前其實就可以把本金還掉了,而不會以每年接近20%利息一直增加).

現今你們缺乏的,應該就是法律上的信心吧!

誠心建議你們過年後,找一些專業的律師諮詢,有很多的免費律師資源就在你生活週邊(區公所,立委或議員服務處,法扶等).

greatlife wrote:
若破產申請需花費數萬元,但可以免除10萬元,應該是划算的
我只能告訴您,當初資產公司收購這筆債權的金額應該是介於10,000元~3,000元。
雖然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您的親戚已經是現在這個狀況了,我建議您就放著吧。
有時候這就是一種供需問題,您想解決這個問題,而這個問題在資產公司手上,資產公司不宰一筆會放手嗎?



不要問為什麼,因為就是這樣。

野蠻驕傲 wrote:
我只能告訴您,當初資產公司收購這筆債權的金額應該是介於10,000元~3,000元。


請問您一般資產管理公司有在承接私人的債權憑證嗎?
謝謝 o-_-o 野蠻驕傲的建議


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
所以我們也處理了家人的電信&健保&國民年金相關欠款

電信公司願意以6成清償
健保&國民年金可以用分期繳納


所以在跟資產公司交涉之前,我們都以為應該可以打折,結果資產公司竟然一毛都不願意減
今天是大年初四

祝福各位大大 幸福快樂!! 平安健康!!

greatlife wrote:
謝謝 o-_-o 野...(恕刪)


可惜這種觀念不適合現在的時代...人還沒走繳健保就算了,沒想到你竟然連他欠的國民年金都繳了(難道是擔心債務人的配偶受罰!?).....看來您手頭應該相當寬裕,這筆乾脆就直接還了吧,也不用折扣了@@

國民年金我轉換工作期間不小心有間隔,也有收到政府寄來....不過詢問一下周圍懂法律的,得到答案都是不要繳...
說到這兒,我還沒注意到植物人也得繳國民年金?

這兒是不是有什麼問題?要不要再去問問?

還有植物人的狀態應該符合請領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年金的標準,既然欠款已繳,是否順便把可以領的一起領出來?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 欠多少還多少 , 這樣才有符合這句話的意涵,
可是這句話並不適用在電信費六折清償的狀況下
greatlife wrote:
謝謝 o-_-o 野...(恕刪)

o-_-o wrote:
無產可破,申請破產?...(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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