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liu1999 wrote:
親戚的老公過世了,留下女兒跟老婆,現在住在婆婆名下的透天,原本房地稅都是兒子繳納的
公婆受到其他兒女慫恿,想要兒子留下的現金,要拿回透天房子來要脅趕出孫女跟媳婦。
媳婦擔心孩子未來教育費用/生活費,不願意動用現金,因為怕老人亂花(以前跟兒子拿不少),但是又想留下跟老公住十幾年的房子。
(恕刪)
雖然房地稅都是兒子繳納,但透天是婆婆的名字,在怎麼說,也不會變成兒子的遺產!
[但是又想留下跟老公住十幾年的房子] 怎麼留呢? 透天是婆婆的名字! 用孝親費去換嗎? 老公的妹妹及公婆有那麼笨嗎?
[兒子留下的現金]才是孫女跟媳婦的,房子就不要非份之想了!
[其實雖然兒子有一些避稅繼承而來的遺產,但是其他兄弟姊妹當時也有一起分家了,] 所以算幸運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