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快炒 wrote:我的人生規劃!沒有國...(恕刪) 這制度多濫大家都略知一二回到正題到底不繳會怎樣1. 配偶有收入的家庭主婦不管怎樣就是不繳的話最終到底會如何呢2. 二十幾歲的時候,失業幾個月期間的不繳之後有工作,做三十幾年保勞保到退休有繳跟沒繳那幾個月的差別是如何呢懇請專家解惑
1. 配偶有收入的家庭主婦不管怎樣就是不繳的話最終到底會如何呢?被保險人如果已婚,依現行國民年金法規定,其配偶應負連帶繳納保費義務。配偶經勞保局書面通知繳納欠費,無正當理由屆期仍未繳納者,勞保局可依法處以3,000元至15,000元的罰鍰(家庭有經濟困難或特殊情形的配偶,可免負連帶繳納責任),罰鍰若經書面通知仍未繳納,得移送執行而依照內政部(國民年金的中央主管機關,請參考國民年金法第三條)的行政命令,配偶年收入不到新台幣50萬的話,不代繳國民年金也是不會被罰的2. 二十幾歲的時候,失業幾個月期間的不繳 之後有工作,做三十幾年保勞保到退休.有繳跟沒繳那幾個月的差別是如何呢?多繳那幾個月.年老申請勞保或者國民年金給付時.可以多申請錢.這種是二者都可以給付的.如果只是幾個月而己.差異性不大.可以用以下這個系統試算國民年金.http://www.bli.gov.tw/cal/oldPay2.aspkopin0720 wrote:這制度多濫大家都略知...(恕刪)
被抓去關是不會.不過如果有配偶的話.配偶年收入又大於50萬.如果本身不繳國民年金配偶可是會被罰錢的.所以就要看版主有沒有結婚.如果沒有.那就不用繳了.熬過10年也沒結婚.也不用被罰.另外10年的國民年金費用也不用被追繳.
感謝 may5488 很專業的解答,我目前未婚,七月起開始失業,家裏也不是中低或低收入戶,前陣子就接到國民年金的追討,於是上來請教大家,看完大家的賜教後,初步的認識是:假設我一年後找到工作了,這將近一年中的國民年金目前是偏向「不要」繳,一個月七百多拿去補我的醫療壽險,因為生育用不到,殘障、喪葬補助,我另外有醫療壽險可以應付,一年的國民年金的年資申請也沒多少coco,對配偶的罰款,沒有配偶罰不到(這一內年不會結婚),以上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
水云 wrote:我知道這種時候都是很...(恕刪) 這沒啥矛盾的有錢一定先吃飯,這是民生需求至於,繳電費;網路費等等..我只能說,眼前我有錢也會先繳這兩種因為繳了馬上有電用,馬上有網路用國民年金繳了,首先不知道能領多少,除外不知道能不能領到.繳電費,我繳3000元就能用3000的電繳國民年金,我繳3000元,讓官員貪污完,再扣掉養垃圾的薪水,搞不好我只能領回個幾百元,而且倒了還領不到所以,完全沒工作,完全沒收入,政府再來跟你說你要繳國民年金喔..這政府才真是最大矛盾的地方一個人現今拿錢來吃飯都不知道拿不拿得出來了,誰還跟你考慮將來老了以後會怎樣?
畫大餅的東西說的比唱的好聽,什麼以後也是月退一族......等等說穿了,政府缺錢用這種奧步騙來的不想要還要被催繳、罰錢天底下有這麼好事?送你錢還不要。當別人傻子,算盤打得這麼精等65歲以後,誰理你幾個部會首長下台,全案完結全國人民當傻瓜,貢潘仔再說,台灣撐不撐的到20年後都還是個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