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寶的媽 wrote:
我姐夫.姐姐要成立公司
要跟我借100萬三天
三天就可以馬上還我錢了
兩寶的媽 wrote:
我是信任姐姐的
但怕有後續法律上的牽涉
及怕申請設立公司流程上,會有啥意外
資本額會由放三天變三個月⋯
你說的法律責任,應該完全不成立. 你只是單純把100萬元現金交給你姐姐,
她的公司設立以後的營運,與你毫無關係,也不可能有任何扯上關係的機會.
雖然你說信任姐姐,但不就是信不過,怕她事後把還錢的時間,由三天變成三個月嗎?
坦白說,成家以後,以前與家人的親情和現在與自己丈夫/孩子的親情,很難說那一個重要.
小弟認為100萬對您來說是個大數目,假設(如果)您的姐姐用任何理由拖欠,你將無計可施,
但您也承受不起100萬的損失(或是暫時沒有還款的堅實保證),因此心中有高度不安全感.
另一方面,又不敵親姐姐再三墾求,不忍拒絕.
小弟個人的建議是:不要借
開公司創業是他們兩人的決定,理當自行承擔.
而100萬元是您的血汗錢,全家不能忽然少了這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