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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銀為何不朝退聘 回敬台新


比強 wrote:
殺人道個歉就想了事嗎...(恕刪)


人有失手馬有失蹄...

Judge2007 wrote:
這就是某些散戶的水準???

特別股用意通常都是有限制性的,例如限制投票權
可以享有比較高的每年利息固定分配等等

彰銀股本去零頭724億*股價16.9=11830億
不是一兆多?? 不然是多少!!
...(恕刪)


這就是你的水準啊????

股本724億元是以面額10計算,現在股價16.9元,巿值恰是1183億元~~~

這就是你的水準啊????


回學校去唸書吧!


其二,買宏達電1300元的人,是否可以賣回給原來的人啊~~~
比強 wrote:
殺人道個歉就想了事嗎...(恕刪)


數字算錯跟殺人差那麼多
這也能比????

我可是跟誰道歉都說的清清楚楚的
該篇文章裡也沒有任何打馬虎眼的贅字
這樣不夠誠意??

眼睛張大一點,殺人跟數字算錯差很多!!



VPECHURRYUP wrote:
這就是你的水準啊??...(恕刪)


樓上的文章也有道歉了,落井下石就是你的強項??

"其二,買宏達電1300元的人,是否可以賣回給原來的人啊~~~"
這跟我說的散戶投資認賠殺出道理不是相同

我也說了,散戶既然投資失利可以認賠殺出
為什麼同樣的道理台新金老闆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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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錯誤一樣也是可以認賠殺出啊
好兄弟新光金大股東"第一生命"前陣子不也是認賠殺出
http://e6705003.pixnet.net/blog/post/37891699-%E6%96%B0%E5%85%89%E9%87%91%E5%A4%A7%E8%82%A1%E6%9D%B1%E7%AC%AC%E4%B8%80%E7%94%9F%E5%91%BD%E6%8A%98%E5%94%AE%E6%8C%81%E8%82%A1

網址在上有空自己看看,台灣散戶幫這些老闆講話真是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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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看文就亂批~~~~水準也好不到哪裡去!!
Judge2007 wrote:
特別股用意通常都是有限制性的,例如限制投票權
可以享有比較高的每年利息固定分配等等

...(恕刪)


數字算錯更正也更正了,道歉也道歉了,再死纏爛打也只是旁枝末節;猜測原po的重點應該是上列引述中的話,不知是也不是?
有些網友認為投資股票失利就要自己承擔損失
但我有不同看法
我認為投資股票失利有三種
一是自己學藝不精預測失誤
二是突發天災人禍
三是受到欺騙
第一、二種我同意要自己承擔損失
第三種則是可以合理求償

政府對併購案態度反覆
造成當初彰銀公開招親變得像是詐騙一樣
我很同情台新
如今要求原價買回股票我認為合理
留級的米蟲 wrote:
當初彰銀公開招親...(恕刪)


不知道這句話怎麼說?
剛才去找了彰銀94年度重大訊息及95年年報(第75頁),其中只看到94.10.3彰銀發行私募乙種特別股,發行條件並無明示或暗示有公開招親的相關意思表述。
是否可以指點一二?

謝謝先!
米蟲兄跟chmiao兩位水準就很高

chmiao知道重點
米蟲兄有風度,而且樓上的文章很有條理
雖然看法不同,但我尊重他

其他人我就不好意思說什麼了!!
落井下石;見獵心喜;乘人之危;有機可趁
這幾個成語意思勉強相近~~~~自己撿個去用用吧!!

chmiao wrote:
不知道這句話怎麼說?...(恕刪)


政府在投標前保證得標者對彰銀有主導權
當時彰銀哪裡需要台新金救,台新才沒資格以小吃大,現在知道後果了吧,當初擴大槓桿融資吃下彰銀特別股,08年金融風暴還差點嗝屁,現在資金還卡在那邊進退不得,沒本事就不要學小孩開大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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