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ge2007 wrote:這就是某些散戶的水準???特別股用意通常都是有限制性的,例如限制投票權可以享有比較高的每年利息固定分配等等彰銀股本去零頭724億*股價16.9=11830億不是一兆多?? 不然是多少!!...(恕刪) 這就是你的水準啊????股本724億元是以面額10計算,現在股價16.9元,巿值恰是1183億元~~~這就是你的水準啊????回學校去唸書吧!其二,買宏達電1300元的人,是否可以賣回給原來的人啊~~~
比強 wrote:殺人道個歉就想了事嗎...(恕刪) 數字算錯跟殺人差那麼多這也能比????我可是跟誰道歉都說的清清楚楚的該篇文章裡也沒有任何打馬虎眼的贅字這樣不夠誠意??眼睛張大一點,殺人跟數字算錯差很多!!
VPECHURRYUP wrote:這就是你的水準啊??...(恕刪) 樓上的文章也有道歉了,落井下石就是你的強項??"其二,買宏達電1300元的人,是否可以賣回給原來的人啊~~~"這跟我說的散戶投資認賠殺出道理不是相同我也說了,散戶既然投資失利可以認賠殺出為什麼同樣的道理台新金老闆就不能-------------------------------------股票投資錯誤一樣也是可以認賠殺出啊好兄弟新光金大股東"第一生命"前陣子不也是認賠殺出http://e6705003.pixnet.net/blog/post/37891699-%E6%96%B0%E5%85%89%E9%87%91%E5%A4%A7%E8%82%A1%E6%9D%B1%E7%AC%AC%E4%B8%80%E7%94%9F%E5%91%BD%E6%8A%98%E5%94%AE%E6%8C%81%E8%82%A1網址在上有空自己看看,台灣散戶幫這些老闆講話真是唷@#$%%%-------------------------------沒有看文就亂批~~~~水準也好不到哪裡去!!
Judge2007 wrote:特別股用意通常都是有限制性的,例如限制投票權可以享有比較高的每年利息固定分配等等...(恕刪) 數字算錯更正也更正了,道歉也道歉了,再死纏爛打也只是旁枝末節;猜測原po的重點應該是上列引述中的話,不知是也不是?
有些網友認為投資股票失利就要自己承擔損失但我有不同看法我認為投資股票失利有三種一是自己學藝不精預測失誤二是突發天災人禍三是受到欺騙第一、二種我同意要自己承擔損失第三種則是可以合理求償政府對併購案態度反覆造成當初彰銀公開招親變得像是詐騙一樣我很同情台新如今要求原價買回股票我認為合理
留級的米蟲 wrote:當初彰銀公開招親...(恕刪) 不知道這句話怎麼說?剛才去找了彰銀94年度重大訊息及95年年報(第75頁),其中只看到94.10.3彰銀發行私募乙種特別股,發行條件並無明示或暗示有公開招親的相關意思表述。是否可以指點一二?謝謝先!
米蟲兄跟chmiao兩位水準就很高chmiao知道重點米蟲兄有風度,而且樓上的文章很有條理雖然看法不同,但我尊重他其他人我就不好意思說什麼了!!落井下石;見獵心喜;乘人之危;有機可趁這幾個成語意思勉強相近~~~~自己撿個去用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