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lu789 wrote:那為何勞保年金可以由原本60歲可領改為65歲才可領呢?(政府不守信用?)基於公平原則至少公保年金也該延至65歲才可領才對..(恕刪) 修法就是立法委員的工作,所以要鞭請去鞭民意代表吧立法委員是我們選出來的......這才是我們要去監督的地方。
ling802 wrote:換言之,如果今天民間企業薪資福利好,優質人力就會跑過去反之,如果今天公部門薪資福利好,優質人力也會跑過去就這麼簡單...(恕刪) 基本上是沒錯啦,但目前政府的財政是赤字,那個薪資福利可說是舉債得來的。民間企業不景氣就減薪裁員,公務員幾乎不會被裁員,但連減薪也不可能。歐債血淋淋的教訓在眼前,這些優質人力跑到營收支出無法平衡的單位,不正和一堆盤子跑去加盟養生飲料一樣早晚死路一條?不過,還是有差啦,公務員在死路一條之前,薪水至少有先領到了,比較像是吸金集團請來的Office Lady,下場比養生飲料加盟者好太多了。
richardlu789 wrote:那為何勞保年金可以由原本60歲可領改為65歲才可領呢?(政府不守信用?)基於公平原則至少公保年金也該延至65歲才可領才對 勞委會和銓敘部的主事者都是公務員他們當然會先拿勞工開刀在外國像這種利益衝突,其實都要迴避的所以外國並沒有公務員幫自己決定18%這種誇張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