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是當初簽約時有附加條款,可能說某段時間內股票漲or跌超過一定幅度,相關的權利義務要重談!另外我猜錢是分批給,不是一次給,應該不會有公司那麼有錢,隨時都有幾佰億現金放銀行...現在是各說各話的階段,就看鴻海能拿出什麼東西證明囉!!
沒想到Sharp這艘要沉的大船居然連到手的浮木都願意放掉?假設此事當真,那就表示:1)Sharp找到更大的金主,或找到解套之道,一點都不屑鴻海的高價入股2)老郭起毛壞,花了現價的兩倍的價錢,卻也進不了董事會,拿不到主導權.不爽!寧願上法院也不願付錢.3)老郭買時太衝動,沒看清楚背後的錢坑就下手,再下去可能會變成花錢買壁紙.所以寧願失誠信,也不願付錢
尚未見sharp進一步說明,只有鴻海不斷發聲明澄清,非常奇怪!感覺像是sharp不知所措的樣子!聯日抗韓是這種作法嗎?對手可是一家賺贏所有台灣上市公司加總的三星啊!如果你是sharp,不會不爽嗎?或者非得要鴻海這7億美元(若可議價,就更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