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財政部將股票除權除息之股利股息納入個人所得稅是違法的行為

jackyad wrote:
我覺得應該併入證所稅...(恕刪)


問題在於如果你12塊買, 配息拿了1塊錢進口袋, 隔天填息回到12塊賣出, 那證所稅cover不到這1塊
我才會說資產的帳上價值是不能拿來做課稅依據, 因為"未實現", 而發回的1塊錢要先繳稅, 是因為那是"已實現"
樓主該追求的不是這一塊要不要扣稅, 而是資產減損時要能扣抵稅額, 也就是當12塊買進後除息, 帳戶拿一塊後, 之後再11塊賣掉, 其中1塊要先繳稅, 日後11塊賣掉損失的1塊再扣抵回來, 而為什麼要這麼麻煩有先後之分, 就是我一直說的, 一個是已實現的入帳現金, 一個是未實現的帳上損益, 已實現的是確認的收益, 要繳稅, 未實現的部分, 誰知道以後是賺是賠? 所以等日後實現再決定稅額
如果已實現和未實現的能混在一起算, 那以後證所稅, 政府若直接用報稅前某天的市價去計算所有還沒賣出去的股票, 那才真的會被鬧到翻天

ryanku918 wrote:
你除了罵人外, 還會...(恕刪)


分明是數學問題,11+1=12,對股東而言還是12,股東沒有所得,還一直說股東有所得1元,卻忽略12已經變成了11元,就公平稅制而言,就請補救12已經變成了11元的損失,若具宏觀思想的人就不會訂下此不合"所得"稅原意的稅法

stai wrote:
分明是數學問題

這不是數學問題,是時間問題
股票股利應該納入所得稅是沒錯
條件是......長期持有者
如果到時候證所稅認定三年是長期持有
那就應該比照辦理,三年以下股票股利不納入所得稅
stai wrote:
分明是數學問題,11+1=12


去年除完息後,你買了這股票11元,
公司賺了錢,發佈新聞今年要發一元股利,
市場認同公司的作法,市價推升到12元,期望公司未來一樣好,
當下你不就賺了 1元

如果痛恨股利所得,且趁證所稅尚未實施,
你就馬上賣出,1元落袋,一切平安免稅~~






Nuke worker wrote:
去年除完息後,你買了...(恕刪)


老是談1元利息的問題,就是故意不談12元變成11元的問題,頭腦迂腐還談什麼稅制改革

stai wrote:
財政部將股票除權除息...(恕刪)




下面一張圖就完全說明了.....

ryanku918 wrote:
你除了罵人外, 還會...(恕刪)


你的中文真的有問題,我那個是駡人的字眼,只是想討論一個不公不義的稅制,莫非這個討論區已被既得利益者與迂腐的官員把持了
美國股利扣稅30%

前幾天才剛被扣完


stai wrote:
老是談1元利息的問題...(恕刪)


12元會變11元,你用銀行利息去想就不難啦:

試想:一張10萬元本金的定存單 ,年息 10%,你買了放了一年了,明天就要到期 (除息).

要是我今天要用 10萬元 5000元 跟你買這張定存單,說 "之前你才花 10萬元買的,現在多給你 5000元,你算賺到的了",你會賣嗎?

只有白痴,或是真的今天就急需用現金才會賣吧,要不明天穩穩當當的拿 11萬,有誰今天要虧 5000 元賣給我?

所以這張定存單的市價是 11萬元,要是股市有在買買這類的定存單,它的市場上的報價就會是在11萬元上下。

再試想,過了一天了,這張定存單付給你利息了,這時你來找我,問我說:"昨天你不是要用 10萬5000 元買這定存單?今天我 10萬3000元就賣給你"。你覺得我是呆子會去買嗎?

除了息,今天的定存單要再等一年才有利息的價值,我自然不會用之前的價錢買。這份除了息的定存單,有在市場上交易的話,市價會變回 10萬元 (就是少了利息的價值)。

回去看你 11元 => 公司花了一年賺 1 元 => 股價上漲變 12 元 => 除了息股價變 11 元。道理是一模一樣的。

這是就算政交所沒去手動調整股價也會發生的事。(股市要是証交所沒手動調整除權息後的股價,因為台股有 7% 的漲跌限制,除完權息後會連跌/漲好幾天,好回到實際價值:這是大家想要的嗎?)

--

而定存利息是算所得稅的,上面的公司股息,算所得稅也是很正常的。(不正常的是,要是我真的在除息前賣了,除息後再買回低價的股票,因為沒証所稅,我就不用付這中間價差賺到的錢。現在政府的政所稅用意是在補這個漏洞)
先澄清一下
定存利息是算所得稅的->27萬內免所得稅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