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我看錯了,做多進價400,賠二萬多元中明天應該還要賠個二萬元,哈打這篇文章的同時,表情是帶著笑容,不知在爽什麼的.......錯亂......北歐雲鄉 wrote:我覺得還是先補再說~...(恕刪)
剛看yahoo股市新聞,原來apple把e-mail或簡訊中所有電話跟e-mail或網址的辨視成可點擊去作關聯都可以註冊成專利了,那其它家都可以收攤了.難到連微軟都侵犯到apple的專利嗎?美國聽起來是很開放,但感覺保護主意很強烈,雞毛蒜皮都可以變成專利!
D.O.A wrote :想也知道,這種點選連結的方式如果告得成那真的見鬼了很多媒體解讀這不過只是做秀罷了,公司間彼此告來告去這樣才有新聞可以炒......(恕刪) 媒體解讀為作秀?這個不是去年12月已經判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