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islai wrote:
每一申報戶之上述有價...(恕刪)</blockquote
所以我2年獲利600萬不用繳稅囉?
b2255606 wrote:這假設很有意思,變成鼓勵某些人年底要將獲利清倉一下,賣出獲利股票.會不會造成每年年底證所稅結算的賣壓大跌?
請大家注意一下,是獲...那是不是說只要在102年底賣 掉,103年初再買回來,103底再賣掉,賠一些證交稅就可以避掉60萬的證所稅呢?(恕刪)
如果可以把規定每年300萬扣除額,未使用完的額度,可以保留到下一個年度,累計扣除額300->600->900....避免年底賣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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