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老臉 wrote:我都不用跑步......(恕刪) 我是65梯的『家庭因素』替代役,除了按規定天天回家過夜照顧妻女,服役中又跟太太又生了一個男娃娃...感謝中華民國政府.......(父母滿65歲,家裡有妻女需要照顧,申請就過拉! 84年去成功嶺大專訓 97年11月又去成功嶺受替代役訓...)
AK MAN wrote:跑步很好玩阿最近體測...(恕刪) 我沒受傷前跑步腳都會痛現在受傷了跑步就更不行了我也想跑阿...可是他們要跑的時候我都會被連長拉出去因為我腳受傷跑個3~400公尺也ok下禮拜又放假喔~這麼爽testqk wrote:我是65梯的家庭因素...(恕刪) 我們班的也有一個有小孩阿...才四個月...可是他還是來了他應該沒去申請吧年紀跟我一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