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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請問房貸應由雙方一起負擔還是都由男方給付

我是覺得只是男女朋友的話,不要一起供房貸。不要說半年內會結婚之類的話,結了婚也離婚的。男生一個月不到四萬的薪資的話,要背起二萬六的房貸是很沉重的。如果還要負擔水電瓦斯及生活費的話,這樣生活根本毫無品質可言。我是建議他自已跟他「女朋友」親自的聊聊,這種事其他的人最好不要插手,要不然會愈弄愈糟的。最後你會變成兩面都是不人的下場,這種事還是由男方自已親自出面說。至於他的「女朋友」我想應該是沒有自覺到她已經是要步入家庭的人,可能在她的心中還是那種柴米油鹽不關她的事的小女人。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覺得男方應該適度的教育她一下。引導一下現在已經不是在談戀愛的階段,一切只要搞浪漫就行了。如果心態不轉變就結婚的話,我想以後出事的機會很高的,到時候可是人財兩失。
唉 現在的女生都不知道在想啥

以樓主的例子, 雙方要結婚了, 房子雙方共同持有, 雙方都有收入, 當然也要雙方共同負擔房貸啊

每每遇到利益糾葛的時候, 女性就忘了她們常喊的"男女平等"的"口號"了

為什麼一定要男性負擔經濟重擔呢? 難到那位女主角也要扮演傳統中國女性的角色嗎

(我指的傳統角色例如:每天忙煮飯洗衣,侍奉公婆,足不出戶,交出經濟大權!?)

若不是, 經濟上雙方相互扶持, 家務上大家互相幫忙, 這樣才是美滿的開始吧

餅就這麼大(指薪水), 把男方榨乾了會增加你們婚後的幸福嗎? 我想會是爭端的開始吧!

建議將每月薪水開銷列出給女友看,說明你沒有能力一個人負擔,要不把房子退了!要不以後生活費用由女方負責,反問女方的朋友的男友薪水是多少﹖房貸是多少﹖不同的經濟狀況不能混唯一談,如果這些金錢觀念沒弄清楚結婚還是先緩一緩吧!免得將來鬧離婚還怪你沒賺錢養家!
就我的觀察,通常還沒結婚就一起買房或買車很容易有糾紛,日後若分手也無法好聚好散.再來就是不管男生或女生既然想要結婚,就要一起撐起這個家.以我自己為例,先前是我付房貸老婆付生活費,後來房貸還清後剛好小朋友出生,我就支付褓姆費.老婆一樣付生活費其實這些都可以調整的,夫妻千萬不能有誰比較吃虧的想法,畢竟家庭是.兩個人一起經營的.另外從週遭的朋友發現,通常越會計較的女人反而什抹都沒有,不會計較的女人,先生都會體諒太太的辛勞儘可能對太太好,房子車子都是太太的名子,不時送給小禮物,所以真的別計較那抹多!
我以前跟我女友(現在的老婆)有天去看車子, 突然看到一間房子感覺還不錯, 然後又剛好那時政府推出第一代的優惠房貸(李登輝當總統時), 所以... 我竟然就這樣的買下了我的第一間房子...

簽約之後才發現, 我沒那麼多錢可以交怎辦? 最後是跟老婆一起想辦法.. 他拿出他的存款近百萬, 然後我們去起了一個會標起來, 再加上我一點點的存款, 兜出220萬的頭期款...

房子是共同登記我跟他的名字..

開始交房貸了, 一開始每個月是4萬零幾百.. 我的薪資單上所印的薪資是45000, 我全額負責房貸的部份, 每個月扣完一堆有的沒有的錢, 然後交了房貸, 我大略只剩下3000元左右可以花用, 這包含了我的三餐跟交通費用(我住在台北市)... 所以呢, 對於當時的我, 是得非常的克勤克儉才能過這樣的日子...

買下房子後我們開始自己努力的整理這間房子, 從打掃塗油漆, 到裝電燈找木工買家具.. 花了我四五個月的時間.. 最後終於弄好了~

也在房子弄好的時候, 我們決定訂婚, 結婚...

這間房子他出的多還是我出的多? 說真的, 錢相對起來就是其次了, 重點在於雙方的心意吧~ 也從來沒有誰去計較過誰出的多誰出的少.. mastercard 的廣告記得嗎? 心意 :無價...

上面有位大大也說, 當兩人決定在一起的時候, 就不要再分你我了...
我覺得錢的事 還是要分開來算
畢竟談到錢就傷感情
如果房子是登記在我名下
房貸我會多付一些
房子是登記在男方名下
房貸自然由他多付一些
共同登記在兩人名下 
房貸就一人各付一半
這樣應該比較公平吧

我和男友也是同住在外
生活開銷 房租 水電費也都一起平均
這跟男女其實沒什麼關係
就像以前讀書在外跟室友一起分擔房租水電費都一樣
既然要同住在一起 就要一起分擔

雖然都由另一方支付是令人羨慕的
但是如果自己能夠付出的話
不僅可以分擔另一半
又能對這個家有所付出
既然都要結婚了 當然是要一起為共同的房子共同的目標好好打拼阿!

分兩點看法吧
1.月薪四萬背房貸兩萬六,實在太緊了一點吧
要是有個緊急支出,連當月貸款都繳不出來
建議來是先把房子賣掉,錢按比例分一分
先租房子過日子吧,房子可以等確定要結婚後再考慮

2.女方說要男方付全部房貸,我覺得可以啊
但是條件是要把房子改為我一個人的名字
沒道理我付的錢還要掛共有吧 ︿︿
畢竟感情的事很難說啊
現在談清楚總比將來分手上法院來的好
這個月,我也要跟女友買房子了
買房子的建議是女友的媽媽提出來的
加上我娘親也贊成的情況
所以就緊鑼密鼓的進行

房子是要登記在女友的名下
頭款、房貸也是兩個人一起負擔
反正彼此都已經認定對方了
只是打算明年再結婚
說真的,兩個人要一起面對這樣子的變動
即使興奮,卻還是有不小的膽怯
更何況樓主的朋友是要一個人負擔
我是覺得溝通看看吧
希望女生能體諒對方的不安與辛苦

好好的跟這個女人講講理吧!!叫他別活在幻想裡,除非男的非常有錢,不然房貸等等的生活開銷夫妻共同負擔才是理所當然,有些女人會打著女人是弱勢族群來逼男人承攬所有責任,這是不對的!!我甚至認為現在這個社會女性很多條件都優越於男性,在加上又可以裝可憐裝的理所當然,所以假如是我的話,我會跟女的好好談一談,你朋友是你朋友難道你也跟你朋友一樣不成熟,現在社會已經沒有我做苦力你存錢這回事,兩個人要一起生活你難道要看我餓死也不出錢,難道付出對妳來說很沒安全感,那是妳對我的不信任,那就不用在一起了,更何況房子還有他的名子,我單方面認為啦!這女人不要也罷,到是你要想想辦法把這個女人的名子弄掉,別自己付了個半天房子他還佔一半,夫妻談錢就傷感情,這種事情忍一時絕對不會風平浪靜,所以一定要搞清楚不然以後有的煩了!!

我沒有貶低女人的意思,只是女人有時真的給男人太大的壓力了!兩性總是不平等阿!!

(不過我到是很慶幸,我跟我老婆都是一人一半生活開銷,我沒錢了他會多出一點,我有錢了我也會很慷慨大方,總之要取得共識)
"預計"半年內結婚就是還沒結婚...小弟個人的做法會是..
還沒結婚..根本不會考慮一起買房子...

什麼"婚前說好"的溫柔話...除非白紙黑字..否則婚後看清
後會更苦痛...

再者..夫妻本是一體同命..硬要把家計負擔壓在誰身上.好
像也缺乏了夫妻之間的體諒...

今天男方若是各月入10萬的經理級..女方不想上班我也覺
得OK..但今天女方所選擇的這位男性沒有那樣的收入.也是
她自己選的..能不能體諒...就見仁見智了...

現實面來看..男方40K的月薪+女方低於40K..二人假設75K
一各月 26/75=0.3467 按照一般說法..這房貸壓力連二各
人來揹都嫌重了..何況是一人獨揹?

總結:
趁現在還沒開始共同負擔房貸..把事情看清楚點也好...因為
感覺起來..二位都把婚姻跟房貸看的太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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