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鴻海集團在奇美電持股並未高過奇美實。奇美實名下持股即達13.57%,加上可掌控的聯奇開發持股3.57%,合計持股達17.14%;至於泛鴻海持股最多的就是郭台銘本人,達2.91%,其餘含括鴻揚投資的2.1%、鴻海1.77%、鴻準1.52%、華準投資的1.44%、宏瀚投資1.32%,可掌控股權共11.06%,還比不上奇美實業單一持股13.57%,位列第二大股東。~~~~~~~~~~原來還是許文龍的
leomk2008 wrote:目前鴻海集團在奇美電...(恕刪) 郭董已經有很多人念他,先pass過。所以這樁合併案,奇美實業還是元帥,鴻海是指揮官,這跟郭董與大家想像的差太多了。北台塑南奇美,台塑已經扛起兩家記憶體公司了,怎麼奇美實業碰到經營上的問題縮成這樣,真不好看。不過按照公司法規定,這個奇美電與兩大集團都無關,都是投資者的大股東而已,與力晶茂德與董事長一樣,這是銀行團不敢說出的痛,也頻頻向媒體放話希望用輿論迫使倆大集團入資,這一招只有在市場向上反轉時有用,但在法律上應無效。
沒辦法,大股東的確沒義務要拿出自己的私房錢來救自己公司但是卻可以主導公司經營,當然其中經營的方向或多或少可以與自身利益結合(合法方式)想看LCD此等年營業額如此巨大的事業(虧損也相對大),從中擠出一點0.1%對個人就很了不得誰會真的管小股東的權益?台塑還真的比較好樣的,必經整個集團年營收拿出一小角足以給DRAM繼續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