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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這樣算是帶病投保嗎???


爬山的阿光 wrote:
小診所也是會查的出來的。
只要有使用"健保",就會有記錄。
...(恕刪)


要買保險的時候應該都會簽一張同意書,同意讓保險公司到各醫療院所查詢病歷,更恐怖的是... 上面會寫影印本效力亦同! 所以只要有紀錄,他就可以查,高興查幾家就查幾家...

至於只要有病,絕對是除外不賠... 然後再加費!

而且千萬不要相信業務員的片面之詞,即使業務員是你老爸老媽也一樣! 所有要簽的文件全部自己看清楚再簽,越小的字越要看清楚!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常識就去演新聞

另一半的翅膀 wrote:
麻煩各位大大幫我解惑...(恕刪)


醫療險絕對不保已發病之病症,所以樓主可以不必費心了!
感謝大家的回答,
我想我大概心裡有個底了,
與其買個保險求他賠,
還是自己多注意自己的身體吧。
謝謝大家。
不如把錢省下來,
配合醫生治療.
配合適當飲食運動.
因為只要有發病的現象,有可能再發.

保險契約是最大誠信契約,保險人收取保費承擔危險。
為了正確估算危險、計算應收取的保費,法律要求要保人在訂立契約時要盡到據實告知義務,
要保人一旦違反該項義務,保險人可以解除契約,不必退還保費,也不必負理賠責任。

在人身保險理賠實務中,以違反告知義務被解除契約的糾紛所佔比例最高。
保險人解除契約後,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將失去保障。
因此,瞭解「告知義務」,才能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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