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山的阿光 wrote:小診所也是會查的出來的。只要有使用"健保",就會有記錄。...(恕刪) 要買保險的時候應該都會簽一張同意書,同意讓保險公司到各醫療院所查詢病歷,更恐怖的是... 上面會寫影印本效力亦同! 所以只要有紀錄,他就可以查,高興查幾家就查幾家...至於只要有病,絕對是除外不賠... 然後再加費!而且千萬不要相信業務員的片面之詞,即使業務員是你老爸老媽也一樣! 所有要簽的文件全部自己看清楚再簽,越小的字越要看清楚!
保險契約是最大誠信契約,保險人收取保費承擔危險。為了正確估算危險、計算應收取的保費,法律要求要保人在訂立契約時要盡到據實告知義務,要保人一旦違反該項義務,保險人可以解除契約,不必退還保費,也不必負理賠責任。在人身保險理賠實務中,以違反告知義務被解除契約的糾紛所佔比例最高。保險人解除契約後,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將失去保障。因此,瞭解「告知義務」,才能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