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x1016 wrote:
呵,終於在這裡看到對...(恕刪)
對...
幾乎所有的地主都是這樣的....
試問...
這就好像...
我跟你租房子....
但你不能趕我走....
也不能調租金...
真的要趕我走...
房東得傾家盪產付費請房客走...
扯的是...這是法律規定的...
Aquila wrote:
記得從前有一個大地主,手上約有數甲良田,佃農若干。
每逢過年節,佃農都會送上租金禮品不等,相處甚歡。
後來頒布了一條375減租與耕地放領的命令之後,原本
的良田被換成了地主搞不清楚的台泥還是某些公司的股票。
而地就被佃農拿走。不懂得理財的地主,頓失收入之下,
只好賣股票維生,坐吃山空之後,家計一落千丈。
hummer511 wrote:
其實就你而言...
不論怎樣你都不會放棄這1/3或者任何你所謂的協商補償的機會的...
但..你有想過那是人家祖先前人所購買的土地嗎...
這樣的1/3或協商補償...
其實就是在懲罰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