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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買台新金 (2887)嗎?

財政部一直詬病收委託書,這個不單是台新的單一事件,還有舊勢力的反撲跟對抗啦!官股行庫 怎麼想變成台新呢?牽連者眾,不過看林全嘍!要是要硬幹 也沒什麼沒辦法的!現在是綠營 上屆是張盛和,現在也不一樣了!難說 不過外資買進的狀況,台新獲利也不錯,應該有可能跟2884比價吧!
有人提到收購委託書
我不清楚 如果委託書要交給公司
請問是要拿去哪裡?
「法院判決」及「立法院決議」熟高? 請教高手。

weber2654 wrote:
「法院判決」及「立...(恕刪)


當然是法院判決位階高

但立法院可以修改法律,經行政院副署轉呈總統公布,就是最高階的法律。

英英間LKK wrote:
當然是法院判決位階...(恕刪)


所以立院決議非法律,只是要求行政機關遵行。事實上法院上的判決,以讓行政單位可以脫勾。立法院再成法時,法院才遵法,當然也不能衝突其他高階法。
收委託書 跟收購委託書是兩回事,價購是違法的,徵求不犯法,但是 徵求也是個垃圾規則,不在市場買進股票增加持股,用隨便一百兩百的紀念品 取得股份,況且 一兩百的錢還是公司的錢,然後他掌控公司,高的嚇人的董監薪水,請來獨董 啥事不幹,出問題時股東倒霉,財政部不去改正這各陋規,自己還運用這個方式,想掌控彰銀!這不是違法亂紀 什麼叫違法亂紀?林全不知這個?還讓財政部亂搞得逞,那林全要下台了!

wu020306 wrote:
收委託書 跟收購委...,用隨便一百兩百的紀念品 取得股份(恕刪)


您認為紀念品有一兩百元價值喔,除非是禮券。依我觀察絕大部分價值百元以下,但對外號稱數百至上千元。

經辦員及公司的帳不知如何?公司有把關嗎?股東會紀念品可以取消了!
小虎先生 wrote:
請問一下國泰取得世華...(恕刪)


還是不太一樣
台北市政府還是富邦金控的大股東
可以指派董事
每年還爽領股利
世華賣了,拿一次錢就沒有了

彰銀案比較像富邦案
一兩百是有董監改選時,其他時間有50元 7-11禮券就不錯了!

weber2654 wrote:
所以立院決議非法律...(恕刪)



當然是法院判決位階高,立院決議根本沒有實際上走完程序的法效,法律判決一定讞就有相同於法律的效力。
立院決議只不過是財金幫的嘴上藉口,最多有可能是要求行政院作為或不做為什麼事,但是如果違反法律或者沒有法源依據,
還是有可能會直接失效。

也要考慮決議這件事情是否僅限於當屆的執政政府,這個決議都快十年了吧
?好像是第六屆還是第七屆立委的財委會會期作的,隨著立法院改選,人民的民意改變導致立法院的組成不同時,民意也有可能會改變的。

民意改變,決議當然也要重新檢討,難不成決議永久有效?就像財政部抗辯契約拘束力不是永久有效一樣,立院決議當然也不會是永久有效。但法律不一樣,法律需要經過三讀,決議不用,修法的程序嚴謹性和民意過半困難度是和決議完全不一樣的。

更何況是一個被監察院拿出來討論的,這個決議只是財金幫的擋箭牌,法院當然知道,所以連寫都沒寫。(因為根本不能用

就算立法院有他們的門神,想要把決議變成法律,那當然是可以。但是就算變成了法律,也不能套在台新彰銀上,因為法不能溯及既往,所以也不要想說寫成法律就能變成新的金箍棒想要打下去。

那只不過是讓更多投資人知道這個政府不講誠信到什麼地步。
回頭是岸阿,還是不要上訴了,就讓這件爛帳落幕吧。把經營權還給台新,市場才能重拾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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