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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 到底帶來什麼好處??

jameschou wrote:
真的~其實政策剛開始...(恕刪)


台灣每一家企業都很大。。
每間公司每間店家生意都很好。。利潤都很豐厚嗎??
一直以大企業基準來講。。

那我問你。。
大企業的利潤。。比如電信公司。。
一分鐘有多少人打電話。。一分鐘要付多少錢
那他只要設備建構完成後。。一分鐘讓人通話的成本是多少
消費者在同一個時間有多少人付了一分鐘的通話費
利潤好不好呢??自己去想
而且上市上櫃公司就算賠錢還有股票擋者。。
這種福利應該要很健全吧。。

當然以上是特別舉利潤好的例子。。

但問題是每一家都上市上櫃賺大錢嗎??


便當店老闆一個雞腿便當90元。。
你以為去市場買支雞腿買包米幾樣菜
然後回來就會自動變成一個便當可以賣了是不是
不用繳房租。。水。電。人工。設備不會壞嗎??
外送不用油錢嗎??不用依法開發票嗎??
那你認為利潤有多少。。

那便當店老闆到了假日碰到例一休。。
所以員工薪資要加班"多付"1.66倍。。一天五個員工來上班。。
5*1.66=8.3。。等於他要多付8.3個員工的錢。。
叫五個員工來上班要付13.3員工的薪水
那假日大家可能跑出去玩。。生意比較不好。。
老闆要多付8.3員工的錢。。所以那一天開店是可能是虧錢。。
選擇店休。。很合理吧。。老闆自己也賺不到錢還要賠店租
如果硬要開的話。。那一天賠錢會影響淨利。。
比如一個月營業額100萬。。淨利15萬。。
那一個月多付8天的8.3人的薪水。。然後用原本的淨利去扣
一天不多算800就好。。8*8.3*800=53120
53120是原本淨利的幾成呢??
你覺得是4%。。5%嗎??用營收來算是5%
但以淨利來講數字大到會有人受不了。。
淨利怎麼算。。
營收-進貨成本=毛利
毛利-固定成本(店租。水。電等)-人事-稅金等=淨利
淨利才會進到老闆的口袋。。而不是營收減進貨成本
就可以進口袋了。。


老闆太貪心了。。一個月賺十來萬不夠嗎??
為什麼創業。。不就是想比當員工薪水更高嗎??
如果老闆創業是借錢開的。。一個月攤還多少錢。。
要不要養家活口。。每個月生意都很好嗎??像領薪水一樣
每個月都會賺到一樣的錢嗎??沒有度小月的問題嗎??
需不需要準備一些預備金。。然後開了店就一帆風順嗎??
店裡發生一些倒楣事也是老闆要拿錢出來解決。。
什麼都要錢並不是像領薪水一樣固定。。是有風險的。。
店開久了。。不用重新裝潢嗎??錢怎麼來。。用變的嗎??
還是老闆付。。老闆承擔風險與責任。。天經地意。。
不然還叫老闆嗎??但老闆不是都是廢物就只會喜歡壓榨勞工


所以這是你口中的中小企業。。市景小民店的生存狀況。。
沒有競爭力倒一倒算了嗎??有很多問題你沒看到也沒算到知道嗎??

那有競爭力是要怎麼樣。。一個便當賣150。。皆大歡喜嗎??
老闆錢賺多。。薪水也發的多。。加班費照給。。假照休。。
這樣很好啊。。問題是消費者會放過老闆嗎??

你太理想化了。。但完全沒有同理心。。
很多情況是你沒想到了。。只有想到大企業就可以合法
所以血汗服務業死了活該。。

我支持一切合法。。政府怎麼立法就怎麼配合。。大家照著走
一切都公平。。重點是政府決心要夠不要搖擺不定。。
更重要的是查核。。要讓大家覺得不能有僥幸的心態去不守法。。
這樣真的很好。。但就不知道大家撐不撐的過去。。
先要忍受生活的不方便。。然而在忍受接朣而來的通膨
最後可能才會苦盡干來。。但必需要先死一堆人先~~

Hight~你好 wrote:
所以員工薪資要多付1.66倍。。一天五個員工來上班。。
5*1.66=8.3。。等於他要多付8.3個員工的錢。。
叫五個員工來上班要付13.3員工的薪水


連加班費實際要給多少都不清楚 就不要出來被洗臉了

Will.I.Am.1 wrote:
台灣勞工中有許多領最...(恕刪)

你舉例只想圓你自己的想像,不是社會真實現況,一例一休受害最大的正好是你所說的社會最底層,薪水最低的族群。一例一休前,這些勞工就領基本薪資再加上加班費,這樣一個月可以多個數千元加班費,一例一休之後,法定加班費提高了,結果老板改請時薪人員或減少訂單,這些員工連加班費都沒了,這個德政讓這些勞工真的一週休二日了,可是他們需要的是加班增加收入。這個政策受害最深的是最底層勞工及知識產業,沒血汗不可能造就台積電,沒血汗也不可能產生聯發科,沒責任制也不會讓美國矽谷的新創產業蓬勃發展
服務業競爭力勢必減弱
價格調高也難免
失業率提高也難免

政府選擇照顧基層員工
雇主可以選擇漲價,歇業,自已看店
喪失自由機制的服務業,不會有人得利。
東西漲價,企業難經營,員工美其名加班錢變多了,問題是可能連工作都不好找,更不用談加不加班了。
降低工時,提高基本薪資,本來就是國家往前進步該走的路,我相信有人受害也有人受益,各種行業別也會遭受不同的衝擊,制度改變時難免陣痛,但只要是走對的路再做些修正,讓社會更美好!
否則要走回頭路?增加工時?降低基本薪資?法律只是做一些規範,讓不遵守法律的人受到一些節制
若是小公司的員工真的覺得舊制比較好,賺比較多就跟老闆說照原條件,這樣勞工賺的多老闆也賺的多,自然也不會去勞工局檢舉,或是勞動檢查時自願說一切都照政府規定,這樣是不是就兩全其美了!就像一人公司的老闆或是員工全是自家人,你要一天做24小時一週做七天,政府會處罰你嗎?不會!
timeriver235 wrote:
連加班費實際要給多少...(恕刪)


不然你來算算加班費是如何啊。。
連成本都不會算的人
只會回這兩句。。事情只會看一面
就可以洗別人的臉了嗎??

還有我並不是不支持勞基法哦。。
我還希望政府好好實施勞檢咧
我只是舉例。。現在這個法強制執行後
會變的比較沒彈性。。
對中小企業對店家會有不小的衝擊。。

toocck wrote:
這就是跟學工程師的...(恕刪)


成本良率?那電子業以外呢?甚麼良率?
本身就該補足人力的並不是用你可以創造多少營業額
今天這個人不適任讓他走,合理阿,但是怎麼會用可能不適任的理由
因為人力不補足讓其他平常上班的人需要加班?
其實可以的話大部份的人內心深處一定是希望工時短薪水多,但這樣真的太貪心,多了某些福利一定會在另一方面有所減損(生活 物價...),不可能薪水越來越高假越來越多而生活不變物價不變,不可能勞方全贏資方全輸,妥協折中找到一個社會的共識,但是需要時間磨合我相信經過修正後爭議會越來越少,但總要有開始實施的一天吧!
Hight~你好 wrote:
不然你來算算加班費...(恕刪)


這張圖灰色是勞工底薪這部分是拿不到的 藍色是勞工實際領到的加班費

休假日前兩個小時1.33 後六個小時1.66

哪來的叫五個員工休息日來上班要付13.3員工的薪水

例假日除非特殊狀況 是不能叫員工加班的

例假日如沒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之發生,雇主違法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之情況,

屬於違法事項,另應依法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cjc460 wrote:
降低工時,提高基本...(恕刪)

那只是在走歐洲高失業率的老路罷了
我一半時間在歐洲,感受比較深刻
超市物價很便宜
但餐廳消費超費
上班族跟本無力外食
服務生很少,服務桌數超多,你得耐心等待
年輕人失業率近50%,扒手橫行,沒辨法,你得原諒他們沒飯吃,被扒你就當作救濟別人行善,這樣心情會好一些。,
臺灣的充分就業建立在便宜的服務業成本
成本提高後,有些員工會有好處
但那只是一部分,另一大部分反而失業
消費者會全部受害,台灣的餐廳消費物價低,以後就可能不同了
22k的薪水,最後只能選擇帶便當
我在義大利,看不到上班族外吃午餐的,因為吃不起

台北市,是世界排名很前面的適合人居住的城市
當消費變貴,失業率增加,治安變差時,那就不用再去看排名了

同意工資上漲是好處,但那要在自由競爭之下自然上漲,良性循環才會出現
反之只是適得其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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