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負責存款業務的前彰化銀行台北分行蕭姓男行員,得知有客戶存入近千萬元存款,長達5年未動支,竟涉嫌新開5個人頭帳戶,透過電話轉帳等方式,盜領客戶包含本、利合計千萬元存款,並挪用部分款項拿去繳私人卡費;直到16年後,客戶到銀行提領,才驚覺存款遭盜領;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將蕭男起訴。
檢方調查,86年至93年間,蕭男在彰銀台北分行擔任行員,負責承辦存款相關業務,他因職務關係得知,有客戶在87年6月間存入977萬1284元款項,除了每半年的活期存款利息轉存外,已長達5年未動支,他竟在92年間,擅自將客戶名稱變更,再利用電話轉帳等方式,陸續盜走客戶的存款。
蕭男先利用職務之便,變更客戶的帳戶名稱,之後另新設林姓、施姓、金姓、蔡姓及黃姓等5名人頭帳戶,利用5人名義填寫「存款相關服務性業務申請/約定書」、「業務往來申請書、印鑑卡暨顧客資料卡」等文件,取得5人的存摺、金融卡後,於92年8月27日至9月2日間,陸續以電話轉帳方式,將客戶的存款1110萬2655元,轉進5個人頭帳戶中。
93年11月1日,蕭男為繳交私人卡費,便利用林姓人頭帳戶中的款項,轉提1萬2245元繳款;之後他透過層層轉匯等方式,將客戶的千萬元存款盜領一空。
直到103年12月8日,客戶持存摺到彰銀辦理臨櫃提款,沒想到卻提不出錢,彰銀為此調閱交易資料,才驚覺客戶存款早已遭蕭男盜領一空,將蕭男移送法辦;檢方勘查彰銀所提供的相關交易紀錄後,認定蕭男涉盜領客戶存款,依違反銀行法之銀行職員背信等罪,將蕭男起訴。
morphine0821 wrote:
彰銀爆內鬼盜領 客...(恕刪)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48708
認為自己只是代罪羔羊,不認犯行,蕭姓行員早已離職多年,事後千萬存款由彰化銀行支付賠償,
但到底有沒有盜領客戶千萬鉅款,有待司法釐清判定。
看起來是彰銀賠錢私了,金管會也沒有辦法罰錢(過了行政罰法三年的追訴期規定)
這個行員應該是在台新入主彰銀之前就先做這件事了,這樣公股的管控真的沒有問題嗎?
財政部還一直強調彰銀績效變好,卻連最基本的稽核和內控都出了問題。
隔了這麼久才發現,新聞也是起訴後三年才知道,官股和官員上下相交賊,出來的就是這種後果。
台新真可憐,被這種球員兼裁判的惡霸政府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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