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懇逗陣 wrote:
台灣大勢必得認真思考與亞太的「合作」要不要進一步變成「合併」...(恕刪)
目前法規不允許這兩家合併,最多就只能像現在這樣私下「合作」。當初亞太都要把頻寬賣給台灣大才能合乎(持有頻段上限)法規和國碁順利合併,台灣大和亞太要再合併,會出現更多超額頻寬,其他任何一家在現行法規下都吃不下,那要賣給誰?再生一家新公司?那不就是維持現狀就好?我想會訂那個上限限制,應該就是要確保最少電信商數量,倒了是由其他人接手,而不是被現有廠商併購。
pineman wrote:
目前法規不允許這兩家...(恕刪)
pineman wrote:
當然你要這樣講也可以...(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