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黑墮天使 wrote:
所以休息日加班8小時,也就是當月實際工時我多加班8小時!
那就是老闆要多支付我那8小時的加班費...也就是1.6倍的薪水!
而不是無恥老闆跟無腦01網友們口中3倍薪水了!
沒辦法 腦殘的勞動部為了美化數據 把原本日薪算在當日加班費裡面
結果一堆慣老闆剛好藉機發揮 說人事成本大幅提升 要求漲價 不然就是苛扣福利
勞工還不知所謂的幫老闆說話
miz0521 wrote:
一例一休,對守法的公司員工薪水倒退,一直壓榨勞工公司成本升高,資方不肯多付錢給勞方所以導致成本增加來彌補。 所以一例一休還是資方雙贏(恕刪)
navyjeremy wrote:
家人..朋友一些在外商上班的
政府這種政策對他們根本沒影響
可能因為福利好薪水高
很多時候員工都會自發性的把工作做好做完..
好的福利待遇自然就會請到好的員工...(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