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lee wrote:
隔壁那樓樓主後來走偏了, 反而把自己起底錢
浩鼎請的那個台灣案裡有主張優先權
那是一個美國案
這美國案連 OA 都還沒有開始
畫餅的蠻明顯...(恕刪)
又是一個對自己不熟悉的東西做出評論...
專利審查從申請到開始第一次審查,時間都要3年左右,而核准時間通常都是申請後的3~5年
光從台灣案號就該看得出來,台灣案是2015年才公開的,請問現在怎麼可能會有審查結果? (申請後18個月必須公開,因此申請日差不多就是是2014年)
台灣案主張的優先權是臨時申請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顧名思義,他根本不是一個美國申請案,你卻說美國案連 OA 都還沒有開始,真是笑話
浩鼎美國案US2015297696是同樣主張該臨時案的優先權,與台灣同一天完成專利申請
你如果曾仔細看過該臨時案的內容,你應該會發現他與實際上提出申請的內容完全相同 (至於怎麼查看臨時案的內容,我就不想教你了,有興趣的人可以私訊問我)
也就是說,專利申請書早就寫好,但浩鼎擺明就是故意延遲提出專利申請!!! 巧妙的運用臨時申請案所給予的優惠時間,拖延申請
因為OBI-822能不會變成學名藥,主要是看專利什麼時候過期(從申請日開始起算20年,不是從核准日起算)
因此,越晚提出申請,越晚專利過期,OBI-822的市場潛在價值就越高!
最理想的就是,拿到藥證後,差不多時間點拿到專利
這就是為什麼要拖到2014年才申請,因為本來就預期最快明年(2017年)拿到藥證,而專利也差不多會在2017年拿到
浩鼎OBI-822是走在世界前端的多醣體免疫製劑,根本不可能會有先前技術的存在,而讓浩鼎拿不到專利權的
也就是,拿不拿得到專利,根本不是重點,比較重要的是拿到藥證後,專利有效期還有幾年!!!
被我打臉後,il-lee也不敢來此版留言,卻躲到另一版偷偷發言,好像怕我看到,再被我打臉
如果想知道真相的人,請你來此踢館,不要怕我再度揭示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