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圖所使用的是賣出時間價差,也就是買進近月的選擇權、同時賣出遠月的選擇權。
若在建立部位後,近月合約到期時,指數果真呈現單邊方向性走勢,則不論是近月或遠月的選擇權,若非變的更價外、無內含價值、權利金大幅降低,遠近月價差縮小;就是變的更為價內,在近遠月內含價值相同下,時間價差也將縮減,因此只要指數於近月合約到期時,作單邊大漲或大跌走勢,當初作空時間價差部位的價差都將縮減,部位可有獲利。
但若指數於近月合約到期時,仍狹幅盤整、不動如山,則買進近月的時間價值,將隨著到期日接近,迅速遞減,若至到期日,無履約價值,將喪失買進近月的權利金支出,此外,賣出的遠月合約還需回補,若到期時的隱含波動率拉大,損失則將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