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yeh wrote:
小孩的,就擺著吧,時...(恕刪)</blo感謝您的意見,放著應該可以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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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宏亮擔心,金管會今年對金融業股利發放的引導會較過去強,因為過去金管會很少管銀行、金融機構的股利發放,今年賺多少,或是怎麼配息,都是股東的事情。 因為股東買股票,總是希望每年配息給他,但是今年金管會比較強勢,主導金融業配發股息的問題,所以公司經營層也在等金管會的決定,目前還看不到。
周刊王CTWANT |張心瑜
2023年2月13日 週一 下午9:21
[周刊王CTWANT] 據日經亞洲報導,參與過台灣2座風電開發案、以及海鼎離岸風電計畫(Formosa 3)三大股東之一的日本捷熱能源(JERA),將出售所持44%海鼎離岸風電計畫(Formosa 3)的股權。報導稱,由於建設成本飆升、預估獲利惡化,且台海陷入僵局的情況下,要減低對台灣的過度依賴。
除了台灣地緣政治影響JERA投資意願,前兩項離岸風電計畫因疫情衝擊供應鏈導致成本升高、售電單價降低及台灣內部採購規則改變都是可能原因。報導中指出,JERA目前持有海鼎風電約44%股權,已在2022年底向台灣政府通知撤出的意向,預計在數個月內出清持股。而這項計劃台灣政府機關也得到告知,不過後續售價、接手對象都還在接洽中,因此經濟部投審會等單位還沒向外公告相關資訊。
《日經新聞》指出,JERA是由日本2大主要電力公司「東京電力控股」和「中央電力」於2015年共同合資成立,並在2019年於台灣成立捷熱能源,參與海洋風電、海能風電及海鼎風電三項離岸風電計畫。此次撤資計劃主因是出資方開始思考日本是否在兩岸關係中過度依賴台灣,評估地緣政治風險對台海影響是否已蔓延至日本所致。
而JERA發言人並未過多評論海鼎計畫,但接受外媒採訪時表示,在綜合考慮盈利能力、商業環境、風險等因素的同時,我們每次都改變投資組合,構建最佳資產組合。
報導指出,JERA將會持續參與於2019啟動的Formosa 1以及Formosa 2計畫。海鼎離岸風電計畫目前共3座離岸風電案場,由JERA與科理歐永續能源(Corio Generation)合作開發,選定場址位於彰化外海,已於2018年通過環評,3座裝置容量分別為552MW、732MW及720MW。
事實上,早在去年10月就有相關消息傳出,但當時JERA表示,關於捷熱能源將離開台灣離岸風電市場的市場傳言有誤。據經濟部官員透露,在這次收件的文件當中,海鼎風場的確在股權方面僅列Corio一家,並未看見JERA等相關資金資料,低調證實海鼎風場將由Corio一家開發商單獨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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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的消息很少 銀行法說 大家一定會問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前副閣揆沈榮津空降台灣金控董座,原董事長呂桔誠專任台銀董事長,創下台灣金控、台灣銀行母子公司董座非同一人的首例,就任原因隨之曝光,原來,集團是想借重沈榮津過去推動加速投資台灣、紓困振興、離岸風電、產業創新等重要經驗,貼近產業發展需求。
台灣金指出,奉行政院指派,自2013年2月3日起本公司原董事長呂桔誠先生卸任,並專任台銀董事長,新董事長職務由沈榮津先生接任。
台灣金表示,自吕桔誠105年履新以來,走過國內外政經情勢動,於嚴峻挑戰下,帶領集團脫胎換骨,深化資源整合策略,提升管理效能,除各項政策任務的表現卓越,也帶動保險與證券子公司績效成長,創下亮眼的獲利績效;2022年金控整體包含政策因素影響數後,合併稅前淨利292.85 億元,經營績效表現歷年最佳,奠定優質的基礎;如今,已完成階段性任務,今日起專任台銀董事長。
台灣金控特別強調,「沈榮津嫻熟深耕經濟領域」,並指沈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期間,帶領財經內閣給予產業界諸多指導,歷來推動口罩國家隊、防疫、加速投資台灣、紓困振興、離岸風電、產業創新等重要措施,政績卓著,且均與民生經濟及金融服務業發展息息相關,未來沈將運用產業經驗、發揮所長,帶領台灣金控集團掌握、貼近產業發展需求,除善加發揮國營事業精神,協助產業轉型與經濟發展外,也將帶領集團從中掌握新契機,邁向新的里程碑。
04:102023/02/16 工商時報 朱漢崙 、新聞分析
這次允能風場的風波,隨大股東點頭願意再增資而落幕,經濟部能源局的態度扮演關鍵角色。據了解,能源局堅持大股東必須履行增資的承諾與義務,亮出政策底線,終使允能大股東同意再予增資,否則若一直陷入僵局,甚至使聯貸合約因此宣告提前中止,允能及銀行團將兩敗俱傷。
允能大股東願意出來增資,除了創造雙贏,透過此案更可彰顯政府推動離岸風電政策的公信力,使得允能大股東再度為風場增資,讓離岸風電政策取信於國內金融業者,具高度指標意義。
但要提醒政府,還是有許多日趨嚴重的問題必須要面對。其中,台灣離岸風電外資大股東的股權換手太頻繁,政府就該出來管一管,此舉引發金融業者參加離岸風電聯貸案的警覺,政府若不正視此一現象,將衝擊銀行業者提供金流的信心。
一位金融圈人士直言,風場還沒有開始營運,光是在興建時期,大股東就頻繁換手,原始股東幾乎以「暴利」脫手股權,凸顯這類型的股權交易,實際上根本形同在「炒作」未上市股票一樣,只差這些股權並沒有上市。且接手的新股東面臨突發狀況時,也不見得願意埋單承接前手留下的「責任」。台灣要發展離岸風電產業,政府應對外資股東的換手,訂定更嚴格的規定。
了解離岸風電授信的業界高層引述國外經驗說,國外雖然未禁止大股東換手,但都會訂定特別條款,包括要求大股東不能全數出脫,在興建期只能出脫1/5或1/10,及建立一定期間不得出脫持股的「閉鎖期」,且會在招標時,就把這些條款放入競標條件,否則不能應標、得標。
台灣離岸風電剛起步,不面對大股東換手問題,更應小心處理,以免發生股東「撈一票就跑」的情況;這類大股東賣股的問題,像海龍1,500億元聯貸案,即傳出有原始大股東於爭取籌組聯貸團時脫手股權,導致該案籌組半年至今仍難產。業界人士強調,若大股東動輒脫手股權問題不解決,離岸風電產業的金流恐將無法取得後援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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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堅持大股東必須履行增資的承諾與義務,亮出政策底線,終使允能大股東同意再予增資,否則若一直陷入僵局,甚至使聯貸合約因此宣告提前中止,允能及銀行團將兩敗俱傷
允能 又O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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